灵宝一男子醉驾摩托被吊销汽车驾照 状告交警部门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 豫报员 赵富林)三门峡灵宝市一男子周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致3人受伤,被追究刑责后又被交警部门吊销了C1汽车驾照,周某认为警方超越了职权,一纸诉状将三门峡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8月6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在三门峡尚属首例。
原告周某是灵宝市西阎乡农民,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摩托车)。2012年4月2日晚,周某醉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在灵宝市某路段与路边的花坛相撞,造成周某及乘车的一男一女受伤。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以周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为由,认定周某负事故全责,相关部门追究了周某醉驾的刑事责任。4月23日,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了周某的C1机动车驾驶证。
周某认为自己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认定无证醉酒驾驶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以其有证作出了吊销其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逻辑上的矛盾,超越了职权,不符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只应考虑相关因素的合理行政原则,且作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遂将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线索提供 张传新)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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