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陈保发
重庆商报讯 一家公司私设小金库,在小金库暴露后,为应付地税稽查局查账,以小金库账本丢失为由搪塞,公司管理层还伪造了一份账本被烧毁的“情况说明”。最终,小金库会计凭证复印件在公司小金库保管员住处被发现。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这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与小金库保管员等6人均因犯隐匿会计凭证罪获刑。
私设小金库露“马脚”
据了解,重庆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制造公司)在2008年之前私下设立了小金库,由公司职员程某进行保管。
在2008年底整体股权转让之前,设备制造公司组成了一个清理审核小组,对程某保管的小金库账目进行了清理核对,金额达550余万元。然而,纸包不住火,没过多久,设备制造公司的问题就露出了“马脚”。
2009年6月,万州区地税稽查局接到了有关设备制造公司涉税问题的举报。随后,万州区地税稽查局要求设备制造公司提供小金库账本。
谎称小金库账本被烧毁
这下,设备制造公司的管理层如“热锅上的蚂蚁”般炸了锅,聚在一起商量应对的办法。
财务科长张先生将情况汇报给了董事长崔某后,崔某立马召集了公司董事王某、冉某、何某、江某,共同商量对策。最终,商定好以小金库账本丢失为借口进行搪塞。
上报称“小金库账本丢了”后,办案人员便要求设备制造公司出据账本丢失的有关情况说明。之后,董事长崔某赶紧再次找来董事王某、冉某进行商议,并邀来了一名法律顾问帮忙出对策。
一番密谋后,设备制造公司形成了一份账本烧毁的“情况说明”,谎称有关会计凭证已在公司新股东清理库房时当作废弃物烧毁。然后交给小金库保管员程某进行了打印。
于是,明明将小金库账本完好地藏在家中的程某,并昧着良心打印了一份虚假的“情况说明”,还加盖了公章。其后,设备制造公司将“情况说明”交到了地税稽查局,董事长崔某与董事王某、冉某还到地税稽查局编造说明了账本“灭失”的情况。
案发后,在保管员程某的住处,公安人员却搜出了总金额为250余万元的小金库会计凭证复印件。
隐匿会计凭证获刑
今年2月9日,万州区检察院指控崔某、王某、冉某、何某、江某、程某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向万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崔某、王某等6名被告人隐匿会计凭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隐匿会计凭证罪。其中,程某明知小金库账本并未丢失,还打印了虚假的“情况说明”,并由其盖章,属于隐匿会计凭证的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亦构成隐匿会计凭证罪。
日前,万州区法院依法一审作出判决,崔某、王某等6人因犯隐匿会计凭证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规
《刑法修正案》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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