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2月13日电(记者张曦)11日上午的北京市朝阳区某路口,短短半小时内就有19名行人因闯红灯“吃”了罚单。罚款金额虽每人只有十元,可面对镜头,不少被曝光的行人面露愧色。
媒体曾报道“凑够了一堆就走,和红绿灯无关”是对“中国式过马路”较为准确的形容。随后,石家庄、西宁等城市纷纷实行闯红灯只罚三名“带头大哥”的办法。一时间,不少“闯红灯群体”中的头三位懵懂落马,其余人依旧我行我素。有专家表示,这是人类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本性所驱。
很快有人指出,闯红灯只罚前三名有悖法治精神。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只要闯红灯就是违反交通法规。倘若只处罚前三名,而无视其他违规者显然有悖违法必究原则。
行人群体性闯红灯的根子在于从众心理,当事人觉得自己只是众多违法者之一,法不责众,不太可能遭到处罚。“带头大哥”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率众违规的意图,甚至用“腿长、从小走路就快”等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开脱。
对于违章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不够,有关惩罚规定在实际中没有落实到位,“法不责众”将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现实执法中无法做到“违者必究”的短板困境,导致原本的侥幸心理,久而久之习以为常,成长为具有适用“价值”的“中国式过马路”哲学。
记者相信,有朝一日,当大部分行人可以面对个别闯灯乱行者而不为所动时,“中国式过马路”的历史就要被改写了。
作者: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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