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程雪艳 记者刘帅报道:日前,玉山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的一天,吴某打电话给朋友余某,谎称自己的姐姐在房管部门上班,可通过暗箱操作搞到安置房的沿街店面,每平方米只需3000元。
据介绍,从2009年3月到2011年12月,先后有7人找吴某帮忙买安置房,吴某以虚构交购房定金、交钥匙费用、办各种证件等理由,共骗取受害人钱财66万余元。2012年,受害人杨某发现吴某帮她购买的安置房已有人在装修,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2012年4月7日,吴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玉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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