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80个小时的道路,恢复通行。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查到的肇事司机信息。视频截图
4日下午,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10名遇难者名单公布,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关于死难者赔偿将按统一标准进行。
另外,4日下午,义昌大桥北半幅桥面双向通车。
北半幅准行7座以下小客车 昨天15时40分,在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北半幅出现了过往的车流,至此,因大桥垮塌事故中断了80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得以恢复。不过,考虑到安全因素,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对行驶方式、行驶车辆以及行驶车速有明确要求。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地路政部门用隔离装置将原本单向通行的北半幅桥面设置为双向通行。此前,交通部和河南省交通厅的专家组对北半幅桥梁的受损情况和承载能力进行了检测。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刘国杰说:“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复,对北半幅桥梁加固部位又进行了检测,专家认为目前北半幅桥梁通行小客车,安全是有保证的。”目前,北半幅桥梁只允许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限速每小时60公里。
“同命不同价说法”不实 昨天,记者从事故现场指挥部获悉,10名死难者的身份确定,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分别来自河南、山东、江苏等地,指挥部已经通知其家属前来认领。鉴于目前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还在进行当中,事发地政府已经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赔偿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先行垫付。此前,网上有消息说,此次赔偿存在着“同命不同价”,农村户口比城镇户口要少22万元赔偿金的说法,并不属实。
河流恢复原样监测称未出现污染 受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影响,现场附近位于河南省渑池县一条小河曾呈现红色,目前已基本恢复原样。
渑池县环境监测站介绍,1日晚上7时,他们开始对河水进行第一次取样监测,此后按每天4次的频率进行,邻近村庄的井水每天1次。结合现场有爆炸物污染的可能性,环保部门在国家对地表水监测的铜、铅、锌等24项因子外,又增加了硝酸盐氮的监测,由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渑池县环境监测站共同承担。
渑池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鲁亚云介绍,根据监测结果,河水除了COD一值略微偏高以外,其他都符合国家三类水标准,没有出现污染情况。而COD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事故运输车辆装载有大量白酒,经消防用水冲洗造成短期内有机物含量升高。
至于河水呈现红色的原因,监测报告单显示,怀疑有大分子的染料物质进入水体。环保部门解释,例如货车可能携带颜料或食品染料之类的物品,进入水体以后造成视觉上的颜色感觉。
鲁亚云称,对事故现场附近义昌村地下水监测没有发现污染,未来一周将对井水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相关 肇事司机遇难交通违法不多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监支队调取了肇事司机和违法运输车辆信息,结果显示,肇事司机叫石彦飞,1979年生,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所驾货车车牌号为G·A70380,属于他本人所有。据河北省交通管理局网站显示,石彦飞2008年取得货车驾照,近期交通违法记录不多。
安监支队负责人赵凯说:“驾驶人在2012年2月22日有一起轻微交通违法,罚款50元。在107国道上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记1分,在他的记分周期内只记1分。”石彦飞驾驶的货车这几年里违法和事故记录也不多。货车是在2008年购买的,2011年的4月份到了石彦飞手里,年检显示都为合格。“石彦飞所挂靠的企业和本人都没有运输危爆物品资质。”
肇事花炮企业一员工被刑拘 赵凯说:“企业对车主石彦飞的经营情况是不了解的,石彦飞只是每个月给货运公司交一定的管理费,至于他经营什么,拉运什么,自己做主,自负盈亏。缺乏有效监管,也是酿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据了解,凯达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石彦飞的家属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另据陕西省蒲城县委宣传部透露,截至4日中午,蒲城县公安局已对涉嫌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的肇事花炮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先后调查了该企业相关人员20余人,其中1名孙姓员工涉嫌非法制造运输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
综合央视、新华社《郑州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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