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罗思 冯书祺)省邮政公司办公室原主任莎某涉贪一案,在武汉中院重审,此前他对一审判其15年刑期不服提出上诉。昨日重审法庭上,莎某最后陈述时,竟向公诉机关提出“对媒体封锁此案”。
案发前,莎某曾担任省邮政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新闻中心主任。据指控,莎某早于2004年3月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户名为“沈新文”的账户,下属地市邮政部门曾向“沈新文”账户上交宣传费7万余元,都被莎某私吞。
检方指控,2004年初至2009年底,莎某利用主管单位宣传工作之便,与广告公司签虚假合同、截留部门新闻信息奖、组稿费,贪污公款共计194万余元。此外,莎某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家产尚有529.3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10年3月,莎某落网,随后因指控罪名及事实成立,被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刑15年。莎某认为量刑太重,提起上诉,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昨日庭审中,莎某辩称自己仅贪污129万元,巨额财产有合法来源,其中包含病故的妻弟生前给的200余万元、炒邮品赚了200余万元、孩子压岁钱、海外亲戚赠送等等。但这些辩辞均遭公诉人驳斥。庭审进入最后阶段时,莎某面对主审法官作陈述,希望法院公平合理尽快审结此案。随后,他又将身体转向面朝左侧公诉人,一字一顿地称,自己有一定知名度,是搞新闻宣传的人,“希望公诉机关(在此案上)对媒体进行封锁,向社会公开了不好”。
面对莎某的最后请求,公诉人并未当庭作答复。而主审法官也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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