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环卫局长妻子因与夫共同受贿获刑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埔检宣报道 丈夫为官受贿好处费,妻子没有劝阻,反而做起丈夫的得力助手,收受他人贿金。日前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原局长刘配杰的妻子李美芝,与丈夫共收受他人好处费16万元,被判犯受贿罪领刑3年,缓刑4年。
法院查明,2008年初,黄埔区将市政道路和公厕保洁、转制社区环境保洁全部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委托社会力量承揽,每3年招标一次。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被告人李美芝的丈夫刘配杰(已判刑)任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局长。珠海都市物业管理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李尚德(已判刑)多次来到李美芝家中,以感谢刘配杰帮忙中标为由,交给李美芝和刘配杰的过节费和茶水费共计16万元。
据称,李尚德每次拜访临走前都会留下1万元,说是送给刘配杰的“茶水费”。刘配杰不在家时,李美芝也会将李尚德送茶水费的事情如实告诉丈夫。
2012年2月14日,李美芝主动向黄埔区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其后退赃16万元。鉴于刘配杰已被萝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美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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