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背过去!把手背过去!”昨晨7点多,南京鼓楼区湛江路68号附近,城管队员高树元,听到中队方指导员一遍又一遍的要求后,把双手背在身后。他尝试向推搡他的市民赵先生说清楚,广告牌只是被暂扣。但赵先生显然有些激动,身子猛一用力,把他撂倒在地。有关专家分析,在“城管”屡遭争议的背景下,南京城管此举既是无奈,又是一种自我保护。 现代快报记者 付瑞利
全程背着手,城管被轻易摔倒 现代快报记者 施向辉截屏图
城管队员执法,遭遇当事人阻拦
高树元是鼓楼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凤凰中队机动组的组长,1997年进入城管队伍。“早晨我们巡查到这里,看到赵先生坐在人行道的石桩上,广告牌立在盲道上。”高树元说,虽然无法确定他是否曾来过这里搞宣传,但湛江路上,时常能见到这种占道营销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后,凤凰中队的方指导员带着几名队员,走到赵先生身边,告诉他这里不准摆广告牌,要暂扣其相关物品。高树元说,当时已明确表示,不是没收,是暂扣。
“我们劝他离开,他不配合,只能暂扣物品了。我还告诉他,请到我们中队办公室把广告牌取走。”之后,城管队员就把广告牌拿走,并准备离开。赵先生见状,急忙阻拦,并试图把广告牌从车上拿下来。
方指导员称,为防止赵先生爬车出现危险,他、高树元和另一名队员留下来,阻拦对方不要追赶。就这样双方一直从湛江路走到500米外的清凉门大街上。看到车子走远,赵先生便尝试拦下城管队员。
看到这一幕,方指导员掏出手机,对现场情况进行摄录。其间,赵先生想上前制止,但方指导员都坚持握着手机,没有松手。对于这一点,高树元事后向现代快报记者解释,他可不希望被路人拍下后,遭到误解,然后被扣上“城管打人”的帽子。有了现场视频,城管队员就有了全程证据。
冲突中执法人员录像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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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点多,南京城管部门相关人士将此事通报给媒体。随后,凤凰中队向记者提供了一段长约3分46秒的视频。
视频刚开始,可以看到,方指导员和一名队员走在前面,高树元走在后面。赵先生显得比较着急,一边走一边靠住高树元,希望把他拦住。看见高树元“被困”,方指导员再次把手机对着两人,视频中可以看到,想要脱身的高树元,被挤得撞上路边巨幅广告牌。视频最后,双方再次交流几句后,激动的赵先生贴住高树元,身子一躬,把右腿往其身后一伸,然后上半身顶住高的腹部,往后一用力。
结果,失去平衡的高树元,摔在地上。方指导员跟上去,拍下高树元摔在地上的画面。队员们见状,拨打110报警。
城管部门立即将此事通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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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间,可以看到高树元多次被推搡,方指导员要求他把双手背在身后,不要动手。视频中可以看到,赵先生有些气喘吁吁,高树元后背则被汗水浸湿。而方指导员一声高过一声的“把手背过去”,给人印象深刻。“如果不背过手去,我不可能这么轻易被撂倒。”
事发后,高树元说,自己的右腿受过伤,里面有钢板。由于摔倒时没有任何防备,右腿被磕了一下。在医院检查后得知,腿中固定钢板的一根钉子被扭了一下,其他无大碍。
说起被撂倒的尴尬事,高树元称,自己没有动手,甚至不敢拿手指对方,就是担心被过路市民拍下来,被人冤枉。
指导员现场要求“背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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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可城管执法方式,很生气
昨天下午,记者与赵先生取得联系。他说,城管执法管理城市,自己当然支持。但凤凰中队的执法方式,他不认可。尽管撂倒人的行为不对,但他也是被惹生气了,才会这样做。赵先生说,自己也有委屈。
“我刚找到这份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做,又拉不下脸皮。”赵先生说,公司告诉他,可以拿着印有房产广告的牌子,到河西去做做业务。昨天一早,他就拎着广告牌出门,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湛江路。
赵先生称,在湛江路68号门口,自己的电话响了,就坐下接电话,顺便休息下。他认为,城管队员看到自己后,根据经验判断有人在占道营销,才过来制止。“我坐在路边,他们就认为我干违规的事,这种执法方式,我没法接受。”
事后,记者从赵先生服务的公司那里了解到,赵先生确实是刚来到这家公司做业务。一名负责人说,因为年龄太大,公司没有和他签订任何合同。但考虑到他家里困难,就答应他可以做业务,然后拿提成。
昨天下午,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没什么特别要求,只是想拿回广告牌。“我今年60多了,找份工作挣钱糊口。”他强调,自己撂倒人,也是被激怒了。当然,这种行为确实不对。
警方做过调查后,对赵先生进行批评教育。街道、城管中队也将商量一下,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南京市城管局相关人士到派出所了解后得知,赵先生患有较重的心脏病,“他说,自己还练过武术。”
“其实,城管队员执法受阻,甚至被打的事情常有发生。执法人员代表着法律尊严,我们也希望,大家对他们有最起码的尊重。”南京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还说,昨天上午,双方确实互相推搡过。但城管队员们能够保持克制,没有造成更大影响。
警方批评教育当事人
处理
赵先生把高树元摔倒在地,这种行为,算妨碍公务吗?
“妨碍公务是可以认定的,但还上升不到犯罪的高度。”南京大学法学教授邱鹭凤告诉记者,城管的执法依据,也是得到相关行政条例的授权,因此,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公务。不过,从视频来看,赵先生有与城管执法人员推搡的情节,但并没有采取暴力,因此,算不上妨碍公务罪。
高树元在同事的要求下,选择了“背手”和挨打,没有反击。如果面对的是警察执法,警察完全可以采取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等措施。城管能否学警察的这一做法呢?
邱鹭凤说,警察的权力和城管的权力并不一样,城管在执法时,只允许驱赶和罚款,不能限制他人的自由。因此,从目前的法律框架来说,高树元的这种做法,虽然无奈,但却是正确的。
“这也凸现了现在城管这一群体的无奈。”邱鹭凤说,在国外,这些执法行为,大部分都是交给警察去执行的。授权的尴尬,导致了这一群体的尴尬,在执法时,大部分又面对的是弱势群体,因此争议很大。
赵先生算妨碍公务吗?
执法城管可以反击吗?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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