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29日电(程景伟)记者从广东省审计厅29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份报告获悉,2012年广东有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11464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有1个县甚至将23套住房安排用于行政办公,22套住房被保障对象转借、出租获利7.7万元。
广东省审计厅的报告称,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其组织对广东省19个市本级及90个县(市、区)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不含省本级和广州、深圳市)。
审计发现,广东保障房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分配和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有8个市本级、10个县(市、区)358户在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超标情况下,仍获得审批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审计抽查工程质量297个项目中,有60个项目的5222套超标准建设,超标面积125447.44平方米。
此外,广东部分地区保障房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和拨付管理被发现不够规范。报告指出,广东有8个市本级、27个县(市、区)少安排保障房工程资金3.5亿元;有4个市本级、9个县(市、区)闲置资金3.12亿元;有1个市本级、4个县(市、区)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5.2万元用于行政办公经费等。
该报告称,截至2013年1月底,广东已出台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12项;规范资金管理2289.5万元;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项目20个;促进住房有效使用和公平分配,取消3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对象资格,腾退住房7套。
据悉,2012年国家下达广东19个地级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7.17万套,竣工任务2.72万套,租赁补贴任务0.34万户。
此次审计情况表明,2012年广东19个地级市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7.18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7.87万套,竣工任务3.99万套,租赁补贴任务0.47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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