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3年8月8日完成台本
——“高龄”环卫工 高温下谁来保护?
(节目导视)
解说:
他是72岁的靳春波,他是新郑市的模范环卫工,36岁的高温正在清扫马路的老人突然倒地。
经过三天的抢救,他还是没有能够醒过来。
72岁为什么还在从事环卫工作,没有合同他的死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认定。
死者的儿子:
在昨天下午,差不多也是三点多钟,进行最后一次协商。
解说:
推迟一小时上班,那可是用环卫工的命换来的,对高龄环卫工进行劝退。
记者 沈春梅:
自己工作了好几年的时间,年龄大了以后突然就被辞退了,之后养老问题怎么办。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高龄环卫工,高温下谁来保护。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大屏幕上的这一张张照片是一位位环卫工人的面孔,他们每一张的照片的背后都是他们每一个人的故事。环卫工人被这个社会看作是最底层和最弱势的一个群体,他们从事着是最艰辛同时又是最不可缺少的一份工作,本来整个社会应当向他们表达我们最充分的尊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最基本的权利却有时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夏天,被称做是最热的,被高温炙烤的一个夏天,就在这样的一个季节里面,一个个环卫工人因为中暑被倒下,甚至出现了死亡这样的极端的事情。那么我们今天的节目就再一次来关注他们。首先我们还是去了解一下,河南环卫工人靳春波老人的故事。
(播放短片)
解说:
靳春波没能度过他的第6个本命年,今天这位慈眉善目的老人留在世上最后的印记是一张火化证明。72岁靳春波清扫马路的脚步止于这个炎热的夏天,止于河南省新郑市溱水路,纸于热射病,也就是重症中暑,而这个生命的休止符也来得太突然。
环卫工靳春波之子 靳梦虎:
确实很意外,他身体是一直很好,我们农村的家离他工作的地方将近20多里,本来老年人坐车就是免费的,他就不愿意坐,愿意骑着三轮车回家,20多里地来回很长时间,身体一直都挺好,从来就没有住过什么院。
解说:
7月29号下午,新郑市室外温度36摄氏度,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最后他被送到新郑市人民医院抢救。41.6度的体温导致老人多器官出现衰竭,医院抢救了三天,最终宣告不治。
靳梦虎:
我父亲大概每天早晨起来四点钟开始工作,三点多钟起床,到中午十一点多,上午是这个工作时间。因为每天早上九点多有人来检查,所以每天就要很早起来,下午就是三点半到七点,也是四点多有人来检查。如果检查不到位的话,不在岗的话,每次有一百元的罚款。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我们昨天下午去靳师傅生前负责的溱水路去采访,在街头有一个长期在在那修车的秦师傅,他对这个环卫工人评价说,这个人非常老实,话非常少,干活非常实诚。虽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对他评价非常高。环卫处一位副处长曾经表示过靳师傅在工作三个月的时候就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解说:
每月收入1050元,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高强度的劳作高温的环境。谁能想到年过古稀竟然还在从事这样的工作。靳春波去世后,新郑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因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获得工伤赔偿,消息一出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最新的消息是,有关部门已就救济抚慰等事宜,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
靳梦虎:
在昨天下午差不多也是三点钟进行最后一次协商,也是迫于各个方面的压力吧,把这个协议给签订了。这个协议里面也说了,具体的赔偿数额和具体内容,有一些方面还是不便透露。
主持人:
围绕靳春波老人有三个数字,第一他72岁,中国有句话叫人到70古来稀,古稀之年还做着这样的一份沉重的工作,这是72岁。另外一个1050块钱,这是这位古稀老人每个月要挣到的一个微薄的收入。第三个数字,就是12个小时。古稀的老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是一份怎样高强度的工作。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位老人他才工作三个月,就因为尽心尽力的这种表现而得到了模范的称号。但是这样的一位老人他在去世之后,相关部门却做出这样的表态,因为他是临时工,因为他没有劳动合同,因此没有办法获得工伤赔偿。这样的一种表态不仅让人伤心更让人寒心。但是这件事情让人看到转机的地方就是,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已就救济抚慰等事宜,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是幸运的。但是我们作为这个事件的分析者和观察者却觉得这件事情却充满了偶然和侥幸,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这些相关部门在一开始的时候说不能够赔偿,因为他是临时工,但现在又赔偿了,他们依据的是什么?赔偿的数额是多少?依据的又是什么?另外靳春波老人今天得到赔偿了,还有其他像他这样岁数的高龄的环卫工人如果遇到跟他相同的事件能不能得到赔偿。因为这一系列的不透明,所以让我们感到了一种侥幸的偶然的因素在里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中国劳动学会的副会长苏海南先生,听听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电话连线)
主持人:
首先苏会长,相关部门做出了这样的一个表态,因为这个老人没有和雇佣他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他现在这个中暑死亡了之后,就不能够有赔偿,您觉得这样的一种逻辑关系能不能成立?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苏海南:
这个肯定是不成立的,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各种用人单位,不论是使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是劳务关系的劳动者,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
主持人:
什么叫劳务关系?
苏海南:
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这种劳动者是劳务关系。那么这个老人他确实是属于这种类型,但不能因此就说他的工伤或者死亡我们都不管,这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从我们企业的性质来说,都是不相容的。
主持人:
好,苏会长,既然您给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解释,那我们很自然的就会顺理成章地问,这位老人得到了这样的一个补偿、赔偿或者说是救济抚慰的一笔费用,那么接下去如果再因为高温再出现类似这样年龄的老人也是他这样境遇的话,会不会也得到相应的同样的赔偿?
苏海南:
可以这么按照现实情况说,这种劳务关系的劳动者,现在在法规政策上确实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这恰恰说明我们有必要就这一类劳动者的这种生命安全、工伤、待遇等等,要做出相应的完整的系统的这样的法律政策规定。
主持人:
您说的很委婉,我直接的理解就是靳春波老人家属现在所获得的结果,只是一个个案,可以这么理解吗?
苏海南:
对,现在是一种个案。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苏会长。
有人说,这个夏天晒出的是这个城市的环卫工人,尤其是高龄环卫工人的工作的艰辛,以及他们保障的严重的不足。那么靳春波老人去世了,他付出的这个沉重的代价,能不能让像他这样的这个40、50还有一些高龄的从事环卫工作的长者,他们的境遇得到相应的改变呢?我们继续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8月6号靳春波老人离世后第5天,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改善环卫工作业环境的五条措施。而除此以外,最受媒体的关注的是同一天,郑州市下发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凡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中午12点至下午4点将停止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确保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从下午3点改为4点,对于上班时间被推迟一个小时,当地环卫工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感慨,下午推迟一个小时上班是好事,可那是用环卫工的命换来的。而更让人纠结的,是同时推进的另一项措施。
沈春梅:
环卫处一位副处长给我们透露的消息,他向我们证实,已经有七名环卫工人被劝退。宣传处一位姓李的负责人,给我们其中一个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在劝退的时候,给每一个环卫工人给予了200元的补偿。
解说:
据媒体报道,这7名环卫工的年龄在70岁以上,当地环卫工每月的工资不到1100元,劝退他们新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也对媒体表达了无奈之情。
沈春梅:
新郑市管理局环卫处的负责人也和我们说,因为这个工作时间长、工资低,年轻人很不愿意来做这份工作,他们只能招一些年龄相对比较大的,但是如果年龄特别大的话,他们又表现出对这些人身体状况的一个担心,出了事怎么办?
解说:
主管部门的做法老龄的环卫工人能否接受?有记者采访中恰巧碰到两位反映情况的环卫工人。
《大河报》记者 朱建豪:
他们是找环卫处说,觉得他们不应该把他们辞退,70岁的老大爷说,我自己身体还很健康,凭什么要把我辞退。那个老太太也是说,如果检查我的身体如果身体有毛病的话,我可以心甘情愿下岗,但是你这样突然把我辞退很不合理。
解说:
据了解,很多高龄环卫工人都已经从事环卫工作多年,对于这份工作即便是高温难耐,有着各种各样不可预知的风险,他们也仍然不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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