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院网官网微博“京法网事”截图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京法院网官网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9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至首都机场并引爆,造成其本人重伤,一民警轻微伤。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朝阳检察院此前介绍,冀中星于今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6点他来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事发后,冀中星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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