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北京讯 昨天上午10时,丰台法院对一批被执行人现场送达执行决定书,将31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法院系统首次曝光“失信黑名单”。
丰台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左红卫介绍说,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以下情形之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失信黑名单”和以往法院公开曝光“老赖”有无不同?据悉,最高院统一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如果进入黑名单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法院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如果是国家机关或国企,法院将向其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通报。
左红卫认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难题,最高院出台的“失信黑名单”,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杨昌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