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竹沁 薛冰妮 见习记者霍瑶 通讯员任宣 《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昨日一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直言,请大家横挑鼻子竖挑眼。此前在评估会上,有专家就直言起草的教授太理想了,在一审中,草案中一些条款如免费寄信访书信等新思路等又被指很不现实。
诉访分离是草案中最大的亮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表示,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很多涉法涉诉事项涌入信访,原因既有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法律意识薄弱,也有司法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省人大调研报告披露,少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例如,不尊重客观事实,枉法裁判,造成冤假错案;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使得诉讼等法定途径无法公正、公平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伟雄认为,目前诉法分离规则还不明确,要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向司法部门流转衔接的制度,确保其导入司法程序。
[代表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如荔:“免费寄信访书信”难操作
分组审议时,多位代表表示,《草案》提出的“书信信访免费邮寄”的创新举措,在现实中难以操作,让已改制为企业的邮政部门单独收寄信访信件很不现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如荔说,而且无法查证界定寄送的物品是否信访材料。
列席旁听的省信访局局长林耀明建议立法部门清除该条款,包括“县级以上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设立免费信访专线电话”的规定,他表示,少有人经济困难到连邮资都付不起,即使有困难,也可找其他救济渠道。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丽琼:应规定若干种情况下可重启信访程序
信访终结制度方面,陈伟雄表示,要思考如何帮扶和化解矛盾,“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可能出现新的‘信访无门’的问题。”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丽琼建议,增加规定定在若干种情况下可重新启动信访程序,如查证前期信访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伟雄:增设上级信访机构对下级约谈制度
周丽琼还提出,在“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之外,还应明确上级机关的监管责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伟雄对此深表认同,“取消信访排名不等于取消评估和监督”,应加大信访工作监督机制,他建议在信访工作约谈制度中,增设上级信访机构对下级信访机构工作进行约谈,而不局限于约谈信访对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宇航:不应允许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
肖志恒表示,现在越级访越来越多,上省进京的信访大量上升,到市县的信访下降很快。而且重复访很多,最多的一个信访者上访300多次。他认为,应让群众依法有序参与信访。
更有一些上访户通过跳桥等过激行为影响公共交通和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宇航认为,群众反映诉求不能影响公共利益或他人安全,而且不应该允许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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