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辽宁省委在召开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强调,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反腐倡廉重要工作直接由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安排部署。
抓定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
辽宁省委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不仅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而且要做执行者和推动者,从厘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边界入手,抓好工作定位,找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式。
重要工作部署坚持党委抓。辽宁省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委关于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门听取省纪委关于中央纪委领导讲话和工作部署的汇报。5月30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要求将“三转”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一同深入推进“三转”,承接好纪委交出的职责。
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反腐倡廉重要工作直接由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连续五年召开全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领导到会讲话,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全部参加,一直部署到县。
抓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
辽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放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位置,明确要求省级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要发挥表率作用。
今年5月12日,省委以“反腐倡廉、执政为民”为专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用“选择不同、结果不同”、“功不抵过、罪不容赦”、“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和红线”及“切实负起两个责任”四句话深刻表达了学习体会,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严格督促落实。刚刚到任不久的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希在听取省纪委监察厅的工作汇报后说:“从我个人来讲,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好述职述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做好表率、守土有责。”目前,省纪委“三转”后移交给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实现了无缝衔接、平稳过渡、运转正常。
抓队伍,推动履行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辽宁省委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该省要求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长每两年要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检查,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同时,省委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求省纪委联合各有关部门,通过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浓厚氛围,增强纪委监督执纪的威慑力。
抓保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
辽宁省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任务,为纪委履行职责提供坚强有力保障。组织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组织管理,解决党内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在全省媒体开展“舆情聚焦”和“反腐倡廉走基层”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法部门加大协调法院、检察院依法惩治腐败力度,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着手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政法、海关、金融、电信、税务、工商、房管等单位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建立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相互协作、有效配合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同时,辽宁省委多角度多举措支持纪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一是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将省纪委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1个,减幅90.3%。支持省纪委理顺机关内部职能,使省纪委具有办案职能的内设机构达到14个,其人员编制占到机关编制总数的70%以上。二是坚定支持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省委书记每年交办的案件线索都在10件左右,对省管干部的初核、立案等,省委书记都在办案流程表上签字批准。今年1至4月份,全省接受信访举报数、立案数、结案数和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1%、32%、34%和37%。三是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赋予纪委相应的领导干部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权;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实行全覆盖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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