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上,昆明五华西翥管委会农林局的一名副局长开着公车出去吃消夜,他无论如何意料不到,这一违规行为会被逮个正着,且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批评问责。
一个多月之后,昆明就一口气向公众通报包括上述案例在内的9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尽管此类“官方通报”并不鲜见,但是人们还是惊讶地发现:9起案例中竟有5起违规行为是在同一天(4月30日)查出,决心和力道可见一斑。
过去半年,昆明一共通报2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共涉及17起案例。这一数字,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统一通报的总量。
事实上,昆明“狠刹四风”,严出违反“八项规定”的力度只增不减。如果从“前、中、后”3个层次观察,不难发现,昆明已然构筑起一道集违规行为预防、线索发现和查处和通报警示教育于一体的钢铁防火墙。
A
上半年通报违规案件数超去年总量
违规行为的领导责任人也要受“牵连”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西山看守所巡视监察中队长、昆明市文广体局所属聂耳墓升庵祠文物管理所所长、五华西翥生态旅游实验区管委会农林局副局长,以及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6月24日,昆明发布一份官方通报文件,将这5名可能此前彼此“毫无瓜葛”的干部联系在一起:他们均在同一天(4月30日)被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出公车私用的违规行为,并在随后遭到严厉的通报批评问责。
这是昆明今年第2次通过发布这样的“官方通报”,来集中“点名批评”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上一次通报是今年4月份,共涉及8起违规案例。
换句话说,今年上半年,昆明一共通报17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数字已经超过2013年的全年通报总量。也就是说,相比去年,可以明显看到昆明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力度。
那么,这些干部被查处和通报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综合上述17起案例分析,其中涉及最多的问题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此类案例共计通报8起。
此外,有4起案例是因为干部被查出涉及接受“请吃”,还有1起因为违反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3起涉及个人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尽管所涉及的问题各不相同,但是上述近20名干部最终都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受到通报批评问责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除对直接责任人点名批评外,不少违规行为的领导责任人也均受到“牵连”而被一一通报并问责,常见的问责形式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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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网友群众举报的2起公款旅游案件
微博通报昆明市健康教育所所长被免职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17起案例仅为官方统一通报的数量。现实中,通过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渠道,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动态地公布出不少违反“八项规定”行为。
比如,5月6日,昆明市纠风办对群众举报的富民县疾控中心公款旅游、滥发财物等问题进行督促查处。最终,富民县疾控中心主任刘楹;县卫生局局长李加屏;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杨光红;工会负责人冯正华、杨春江等6人受到相应问责和处分。同时,责成上交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过节费共计94895元。
5月26日,根据网络举报,西山区教育局纪委查实发现,2009年至2011年,西山区马街中心学校三次组织教师外出旅游考察,其中以预算内教师培训费支付旅行团费共253720元。最终,3名责任人被分别给予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同时收缴相关款项并退回学校账户。
6月10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再次通过官方微博通报,昆明市健康教育所以工会活动名义组织单位职工前往大理旅游,公款开支共33936元。最终,昆明市健康教育所杨佩军被免去所长职务,并责令市健康教育所领导班子成员做出书面检查。
C
节假日紧盯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暗访督查
“点名道姓”通报顶风违纪行为
昆明不厌其烦地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意义究竟何在呢?事实上,针对这一问题,不止一份官方文件曾给出过答案。
典型案例的通报,毫无疑问对广大干部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然而,“仍有个别单位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少数干部职工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因此需要再次通报一批案例给予教育警示,并进一步严明纪律”。
另一方面,官方还曾明确表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昆明发现一起就将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地通报一起。
如果从“前、中、后”3个层次来进行观察的话,我们似乎不难发现昆明在预防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一套逻辑和具体举措。依照这一顺序,上述的“通报”行为,应属“事后”的处置形式,目的是给予惩处并警示教育。
至于“事中”环节,昆明则相应地建立起一系列的包括明察暗访在内的查处机制,不断加大线索发掘力度,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个突出的表现是,逢春节、端午、五一等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时间段,昆明各级市纪检监察机关都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暗访督查,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时,昆明还在全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移花接木搞公款吃喝、到私人会所活动、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不让歪风邪气有喘息之机。
2014年元旦期间,昆明市纪委就曾派出3个督查组分别对主城五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及奢侈浪费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3起违规问题,问责处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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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500人队伍及时发现违纪违规线索
制定出台系列规章制度构建钢铁防火墙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还组建成立一支由党风政风和特邀监察员等500名干部群众组成的整治“四风”督查员队伍,以便及时发现报告违纪违规问题。
另一方面,所谓防患于未然,在预防公职人员触碰“八项规定”的四风红线上,昆明也狠下了一番功夫,这属于“事前”环节。
具体来说,昆明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相关规定外,还出台《昆明市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关于严厉查处收送“红包”、滥发奖金行为的补充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力求用完善的制度从源头遏制“四风”问题泛滥。
例如,昆明出台严规,提出对收送“红包”、滥发奖金的6类行为“零容忍”。其中,用公款发送“红包”的,以及违反规定指使或授意他人送“红包”的多项行为,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此外,昆明规定,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升学、参军、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昆明还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8类禁止行为:收受、索取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使用公车或其他公物等。
同时,还规定领导干部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禁止5类行为,如使用公款送礼;使用公车或其他公物;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婚丧喜庆事宜等。(记者 杜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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