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斌 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后,广东省监狱系统对“三类罪犯”减假保依法从严办理,短期内病情不至于危及生命的,一律不予保外就医;续保案件罪犯须到指定医院进行病情鉴定,一旦病情好转必须收监服刑。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三类罪犯”的执法管理工作,广东省监狱系统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日常管理、刑罚变更执行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推行职务犯集中管理模式,开设专门的普通监区关押职务犯,统一执法标准,压缩违法行为空间;全面启动对近3年监狱办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倒查复核工作,重点倒查是否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提请办理,是否落实公开公示等情况。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明确提出“严禁监狱人民警察在罪犯考核奖惩和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等执法高压线,对违反规定的警察一律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广东省监狱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新平台,进一步提高狱务公开透明度,加快网上办案软件的试点推广工作,尽快实现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审查、网上监督,做到办案“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为不规范因素,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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