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驻在国警方的协助,当地的司法部门甚至外交部门可能也会涉及其中,可能还会有国际刑警组织参与。另外,还有国外的移民部门、机场、海关,如果要坐外航,还要取得外国航空的协助。这其中牵扯到很多的部门和单位,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必要的时候,外交部和使领馆会在这些方面予以协助,帮助打通这些环节。
李长华进一步指出,因为警务人员和国外的相关部门平时联系不会太多,使馆出面帮忙的话,对完成任务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让警务人员少走很多的弯路,节省很多的时间,海外追逃追赃的效率可以成倍地提高。”
李长华称,有些国家提供协助时,也会要求中方出示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一般需要由外交部协助出具相关的信函。使馆也会在这些方面以及翻译上提供必要的协助。
确定下落
设立专人常年追逃 华人举报顺藤摸瓜
李长华指出,由于有些贪官可能已经在国外潜逃多年,相关的证据可能已经消失。有的人隐姓埋名,要找到他们的下落,拿到他们的违法证据,就需要大量的工作。
曾任中国驻新西兰兼驻库克群岛大使和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一秘、研究室主任的陈文照在追逃贪官上可谓颇有心得。他认为,使馆凭借独有的消息源,也可以成为追查逃犯的关键一环。
陈文照告诉记者,追逃贪官首先要得知贪官的下落,这需要两国的大力合作。“不过,使馆不能光指望官方消息,利用民间华人的力量也很重要。”
潜逃海外十大贪官之一的广东省南海市口岸办原副主任汪峰,利用赃款在新西兰开了一家华人餐馆。如果不是追逃人员得到了蛛丝马迹的线索,很难让其落网。
“很多在当地生活了多年的华人,比我们的眼光还要犀利。”陈文照回忆说,曾经有华人给使馆打电话说,有个人很可疑,每天低着头来吃饭,吃完就走,从不与人交谈。这名华人说,“没做坏事干吗鬼鬼祟祟,肯定是不法分子。”相关部门事后前往调查,果然没猜错。陈文照说,不少贪官就是华人主动举报给使馆的。
根据陈文照的观察,这些藏匿的贪官,往往会扎堆聚在一起,互相保持联系,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贪官一条街”。依照使馆和当地华人的友好关系,动员华人分头去寻找,顺藤摸瓜,往往可以得到可靠的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我驻外各使馆还设立了专人,常年负责追逃。陈文照介绍说,根据案件的不同,专人来自不同的部门,大多为领事部或经商处。这些人在任期已满、离开驻在国后,追逃工作将由他们的下一任接手。
协商交涉
提供犯罪证据追逃 争取得到对方认同
徐贻聪表示,因为涉及追逃问题,要跟对方去谈具体的情况,请求对方协助查找。有时候还涉及司法权的问题,中国需要将具体的情况说清楚,请求得到对方的同意后,相关国家才会帮助中方采取一些司法行动。
美丽的“枫叶之国”加拿大一度被外逃贪官视为“避难天堂”。杨成绪告诉法晚记者,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就是沟通两国追逃合作的枢纽和桥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人家愿意谈,国内的相关负责人士才能去加拿大进行谈判。人家不愿意谈,使馆还要交涉。”杨成绪说。
“追逃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是说,我们两国关系好,你就可以把逃犯遣返给我的。”杨成绪举例说,在赖昌星一案上,使馆需要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供赖昌星的犯罪证据,还要了解加拿大的相关法律。
在推动合作的过程中,一方面,使馆要让中国负责人士了解到加拿大“宁纵勿枉”的司法精神和背后的利益考量;另一方面,还要赢得加拿大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基本信任,争取加方认同。经过多年谈判和权衡,赖昌星最终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国,面对法律的审判。
合力追贪
双方达成洽谈结果 将外逃者羁押回国
高树茂介绍称,依据达成的洽谈结果,双方会立即展开合作,对被追逃者进行引渡或遣返。
高树茂说,2001年,他担任驻米兰总领事期间接触过追逃案件,一名国内刑事犯罪分子潜逃出国。当时中方就是通过驻外部门与该国警署等相关部门进行的磋商,最后将外逃的犯罪分子引渡,羁押回国的。
他指出,驻外使领馆主要是以外交手段进行工作。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是各单位协调合作的行动,不是单独驻外使领馆独自一家完成的,各方面全力配合才能使得海外追逃追赃行动更准确、更稳妥。
本版文/记者 黎史翔 张洁清 陶韵西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