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通过一系列司法改革,未来几年中法院将有哪些变化,从这份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可窥一斑。
【司法文明】
被告出庭告别“囚服”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
针对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明确回应:“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表示,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对象,并未确定为罪犯,不能给他打上符号、标注等有罪标签。“这项改革有望近期推进,我们正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沟通和协调。”
【去行政化】
改变“层层请示、层层审批”现象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违背司法规律和审判运行规律。”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说。
对此,意见明确,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要求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审判独立】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将可查询
意见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某些领导干部通过电话或口头指示干预司法的现象,贺小荣说:“要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记录和通报制度,追究干预者的法律责任。但仅靠记录和通报制度还不够,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是最关键的。”
【责任考核】
“说理”水平将是法官考核重要因素
意见明确,要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意见同时提出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
【庭审公开】
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
意见提出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公示与预约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且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已有条件范围内,优先安排与申请旁听者数量相适应的法庭开庭。有条件的审判法庭应当设立媒体旁听席,优先满足新闻媒体的旁听需要。
“法庭不可能容纳无数的人来旁听,所以我们将建立预约制度。公众可在网上进行预约,优先保证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当事人亲属等参加旁听。”贺小荣说。据新华社
先行一步
去除“犯罪化标签”
我省提前了一年多
26日,最高法发文明确规定,禁止被告穿“囚服”出庭。昨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去除“犯罪化标签”,我省法院走在了全国最前列,比最高法规定提前了一年多。
早在2013年12月24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案时,被告人谢佛水穿羽绒服出庭,没有剃光头、没戴戒具,面前还有桌子和纸笔,成了国内首个享受这一待遇的普通刑事案件被告人。
在尝试谢佛水一案之后,省高院决定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首先是去除刑事庭审中被告人“犯罪标签化”。2014年4月22日,省高院专门下发《关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人权保障的规定》,从五方面去除被告人“犯罪标签化”:不穿囚服、不使用戒具、不设置囚笼、不剃光头、提供记录用纸笔。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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