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徐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妇联六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便于受害妇女及时投诉家庭暴力行为,徐州市公安局和市妇联近日专门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 根据徐州市妇联1至7月的信访统计,近40%的来访妇女遭受丈夫不同程度的殴打、虐待,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为此,徐州市有关部门联手出台《意见》,集中社会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意见》规定,徐州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殴打、捆绑、强行限制妇女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的家庭暴力行为的报警,应及时接警、处理并制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脱。各级法院应及时受理和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妇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依法判决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应及时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住房等方面的问题。 《意见》要求徐州市各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组织,认真做好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指导并帮助受害妇女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对凡有法定义务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行为,而不予以制止和处理,由此导致家庭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刘从俭)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2年08月2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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