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消息 第三宗台湾盛香珍果冻噎死人案,8日在硅谷圣塔克拉拉法院做成快速判决。在盛香珍再度缺席答辩的情况下,法官判处盛香珍食品公司应为噎死一名硅谷摩根山男童案负责,并判处高达5000万美元的赔偿金。
2000年11月,3岁男童琼斯奇因为吃了盛香珍荔枝口味果冻噎喉死亡。圣塔克拉拉县法官的验尸报告证明男童系窒息死亡。琼斯奇的家属委托代表前两次案件受害家属的律师欧莱
利和亚麻尼处理本案。
委任律师认为,盛香珍自从第一宗案败诉,再上诉失败后,就返回台湾不再面对美国诉讼问题。这使得今年7月的第二宗案子,和8日开庭的第三宗案子,都是在盛香珍没有出庭答辩的情况下,遭到法院裁定盛香珍败诉,并同样判处5000万美元的赔偿金。
原告律师表示,面对盛香珍不予响应的情况,即使案情胜诉,也难以在美国获得赔偿金,因此原告律师表示,将到台湾追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