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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后动真情痴小伙差点成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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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1日11: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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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古建研 实习生 朱晓江 记者 黄伟清) 一小伙与比他大两岁的姑娘搞起网恋,两人见面发生性关系后,女的提出“一夜情”后就拜拜,可这个小伙却动了真感情。
李泉(化名)是个24岁的小伙子,从南大毕业后在一家科研单位工作。他性格内向,没什么朋友,经常上网聊天打发时间。去年年底,他在网上与网名叫“雪中花”的女孩郭芸(化名)聊得很投机,并相互表达了爱慕之情。很快,李泉发现自己动真感情了。他听郭芸说她喜欢勤快的男孩子后,马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把原先乱七八糟的宿舍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每天提前上班给同事打开水泡茶。
今年1月,在李泉的要求下两人见了面,双方都表示见面的感觉和“网恋”时一样美妙。当晚,两人在本市某宾馆开了房间,并发生了性关系。当时郭芸躺在李泉怀里说,这是她的初恋,是她的第一次。这让第一次谈恋爱的李泉感到非常幸福。
没想第二天醒来后,郭芸提出彼此以后不再联系。这让动了真感情的李泉感到手足无措,此后,他开始茶饭不思,一个礼拜不到就瘦了好几斤。由于郭芸不肯见面,李泉就每天在网上等待她的出现。可在网上“碰面”后,郭芸还是很冷淡,她说:“开心过就算了,你干嘛那么认真,傻啊?”李泉听后发疯似地在网上给她留言,表达自己的爱意,可郭芸仍不为之所动。
今年3月份,李泉决定来“硬”的。他向郭芸提出,不交往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他三个条件中的一个:第一、为他找一个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第二、两人保持恋人关系一直到今年年底;第三、给他1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就将这件事情写成传单去郭芸的单位发放,让她难以做人。郭芸害怕了,无奈之下,她汇了1万元给李泉。
事后,郭芸心有不甘,觉得自己被李泉沾了“便宜”又破了财,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昨天,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考虑到李泉一向表现不错,主观上并不是冲着钱,而是被爱冲昏了头脑,决定不起诉他。李泉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很激动,还是感慨地说:“内心的伤痛已经无法弥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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