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有一部,其中的标准应该全国执行。但是现在诸多的地方法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肆意践踏法律赋予人民的合法权益,实属败国之举。
举例说明:中国交通法对于违章的处罚有明显的条例,但是在我们青岛市,除了交通事故之外,所有违章,不管是不该转弯的转弯,还是不合适超车等,通通是扣2分,罚款200元。此规定是按照青岛市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通告执行的,难道青岛市的通告就可以大大超出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不是把偷了一只鸡的小偷判了死刑?犯错误要受惩罚没错,但是乱罚就失民心。造成谣传认为加大罚款力度是为了盖办公楼,发奖金等等。此事满城市都是证据,所有的驾驶员都会作证,证据就是罚款单的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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