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接到两次报警,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110”值班人员却置之不理,致使一门市房里的财物被盗。卢氏县公安局因此被失主告上法庭,卢氏县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中国检察日报报道,6月26日,吴某和同乡程某到卢氏县城办事,当晚住进了一家招待所二楼临街的房间。次日凌晨3时许,吴某发现街对面有三人正在用一根铁棍撬一门市的卷栅门。吴某和程某急忙叫醒了旅馆老板任某,并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谁知“110”值班人员听到报警后,却轻描淡写地说:“这么晚了,下着雨,哪有人偷东西。”随后电话挂了。眼看盗贼正在往外搬东西,三人无奈之下再次拨打报警电话,可是值班人员再次挂断了电话。三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盗贼逃离了现场。 当晚失窃的为卢氏县城关镇居民尹某所开的“工艺礼品渔具”门市。尹某称,卢氏县公安局离案发地不过一公里路程,若出警所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事发后,卢氏县公安局下发文件,对当晚“110”值班民警给予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责令刑警队尽快侦破此案。 两个多月过去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尹某于9月14日一纸诉状,将卢氏县公安局推上被告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余元。 近日,卢氏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被告卢氏县公安局的代理人对被告的过错行为不持异议。此案将择日宣判。(萧剑 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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