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5日电 据中广网报道,今天上午,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毛放军、汪备虎利用非典、敲诈勒索一案,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毛放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汪备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是浙江省首例利用非典进行犯罪被判刑的案件。 转自搜狐 据了解,2003年4月下旬,浙江省奉化市农民毛放军看到人们对非典疫情的恐惧心理,心里便预谋准备敲诈他人钱财。同月27日,毛放军得知汪备虎的女友葛某是外地人,即谎称自己要收取一笔款需1张信用卡,要求汪备虎以葛某的名义向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5月初,毛放军将写好的2封以传染非典相威胁的敲诈勒索信给汪备虎过目后,分别寄给了奉化市的俞某、周某,要二人分别将人民币5万元汇入指定的信用卡内。5月5日,毛放军又指使汪备虎去银行查询赃款是否汇入。同日下午,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敲诈未得逞。 转自搜狐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认为,毛放军、汪备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强索他人巨额钱财,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由于二人在国家发生非典型性肺炎传染病疫情期间,却以传染非典相威胁敲诈钱财,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章恒 曹美丽)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