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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涉嫌受贿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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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1日02:26 合肥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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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滁州专电 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马担任主诉检察官,市法院院长披挂上阵亲任审判长——昨天上午8时30分,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法庭开庭——据了解,因为一起案件,两院“一把手”同时出庭,在我省属首次。
李和中今年59岁,1968年参加工作的他,是我省第二位出现在被告席上的正厅级官员。在30多年的仕途中,李和中曾历任涡阳县县委书记、阜阳地区(后改市)副专员、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后到铜陵担任市委书记,直至2001年初担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今年1月25日,李和中因涉嫌受贿被省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2月8日被依法逮捕。昨天出庭时,穿着藏灰色西服外套的李和中虽然乍一看很精神,可是其头上已经全然花白的头发、憔悴的面容以及犹豫拖沓的脚步,还是显示出曾经身居高位的他这大半年来受到了巨大心理煎熬。从被法警带到审判台上一直到走进被告席,李和中共走了13步。一般来说,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在这短短的几步中用目光急切地在台下找寻自己的亲友,可昨天,李和中的这13步,自始至终没有抬起眼往旁听席上黑压压的人群中扫上一眼,倒是李和中几位来自农村的亲戚,一看到李和中就抹起了眼泪。滁州市检察院昨动用了整套的多媒体系统以公开起诉书、辅助举证。公诉人花了整整40分钟,才宣读完长达20余页的起诉书。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李和中自1992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29人贿赂达70次,共计人民币56.3万元,美金7000元以及价值15000余元的物品。除此以外,李和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计有人民币215万余元、美金4900多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因此,检察机关认为,李和中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他们同时认定,李和中有自首表现。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李和中认罪态度特别好,很干脆地表明:“起诉书上列举的都是事实,我的确拿过这些人的钱!”但李和中及其辩护律师同时提出,对于这29个行贿人的70次“送钱”是否都是“行贿”,他们持有异议,比如一些人在李和中儿女结婚等时候送的成千上万的礼金,他们认为就不能简单划定为受贿。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李和中在2001年后曾部分地向当初的行贿人退还了部分钱,比如他曾在1993年到1996年期间分5次收受某知名企业负责人的贿赂7万元,却在2001年1月突然将其中3万元退还。对此,李和中昨天的解释是,事后想起来觉得帮人办事拿钱不合适,而一些熟悉官员的落马也让他相当震撼。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报记者 武佩河 石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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