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新闻
 
 
 

    12月16日,国家标准委决定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不得不说,这次决策的草率推出和快速收回,又损失了政府部门的几分权威。政府决策已经有很多次如同这次一样鲁莽草率,前期未经任何论证,政府的公信力也在一点一点消失。但愿国标委接下来真能“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后在做出科学理性的决策。

决策轻率放出和收回导致政府公信力丧失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最损害权威的事
政府失信于民,行政效率低下
“不相信”、“不遵守”成了对政府决策的第一反应
决策作出之前应进行充分论证
先有利益集团的充分博弈,后有科学决策的高效推行
本期责编:孟德华 设计:宋明刚
决策轻率放出和收回导致政府公信力丧失

决策轻率放出和收回导致政府公信力丧失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最损害权威的事

  一些部门往往做决策时太过轻率,事前既没有严肃的态度,也不遵守规范的流程,就急于抛出新规定,或者是借专家媒体之口先放个测试气球,然后视情况出面证实或否认。例如刚辟谣成品油暂不涨价,没几天就半夜宣布上调;刚有专家称将取消乙肝体检条款,没几天又否认了。本来应该严肃、一言九鼎的政府决策总是朝令夕改,导致政府公信力逐渐丧失。

标准的科学性和规则的严肃性很成问题

  一纸暂缓实施的通知,对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来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姑且不论从公布标准到宣布暂缓实施只有半个月的时间,说明标准的科学性和规则的严肃性都成问题。既然依据这么充分、科学和明确,为什么一受到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就宣布暂缓实施,甚至还声称“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不是在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吗…[详细]

事先不论证,也不听取各方意见

  论证是决策的前提,一旦决策和论证在程序先后顺序上发生颠倒,问题就会应运而生。没有事先论证的决策是一种“拍脑袋”决策,公众的反对意见只能在决策公布后进入决策者的视野,至于结果,完全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和博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决策就是如此,到最后不得不用“暂缓”这一招来给自己找台阶下。[详细]

政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最损害权威的事

政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最损害权威的事

  政府不是神,并非有着无限理性和全智全能,决策也都有犯错的时候,政府的决策,很多时候就是一个犯错、试错、纠错的过程。但是如果总是因为自己的轻率犯错,政策制订总是仓促出台,那就会导致民众的越来越严重的不满,进而使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权威扫地。到后来,即使决策是出于良好的初衷,也很难得到民众的理解了。 [详细]

政府失信于民,行政效率低下

政府失信于民,行政效率低下

“不相信”、“不遵守”成了对政府决策的第一反应

  在公信力逐渐丧失的情况下,政府最严重的损失就是失信于民。每当政府出台新的决策时,民众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接下来就是“不遵守”、“不执行”,或者更严重的“反对”。民众已提前设定政府的决策是轻率的,迟早会收回的,于是政府就越发没有权威。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所以,政府推行决策的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也极其低下。

广电总局凡出手就被骂,已成绝佳反例

  广电总局挨骂挨到这个程度,很大程度上是其自身的原因。从封杀超女,到限制国外动画片,再从绞杀BT到痛批《蜗居》,没有一个决策是经过论证的,是考虑过广大人们感受的。以致其出台的所有规定几乎都被抵制痛骂,堪为奇观。如果一个部门的所有决策都要在汪洋抵制声中推行,可想而知其行政成本之高、行政效率之低。[详细]

轻率的决策会令更多的人不听话

  钉子户是怎样产生的?这和不规范的拆迁条例大有关系。试想,听话的人都搬走了,而那些不听话的却坚持不搬,到最后,因为整个拆迁过程中都没有遵循什么严肃的条文,钉子户反而获得了加倍的赔偿,这样的榜样作用对于后来人来说,不模仿才怪。如果拆迁遵循应有的程序,不搞诸如“先拆迁后补偿”这类强盗式的做法,怎么会有那么多自焚的钉子户。[详细]

决策作出之前应进行充分论证

决策作出之前应进行充分论证

先有利益集团的充分博弈,后有科学决策的高效推行

  任何一项社会影响广泛、牵涉利益甚广的公共政策,都不是一个单纯生硬的标准,同时更是攸关民生利益福祉的生活标准、人文标准。它将影响甚至决定着广大民众出行乃至生活方式的选择。因此,公共管理部门要慎之又慎,既要秉持科学技术理性,同时也要胸怀人文价值理性。保持对民生民意的尊重,并将之充分地内嵌到标准制定的过程和内容中来。

物权法的诞生为何成为一次成功案例?

   《物权法》除了其本身对于当代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外,从1993年最初被列入立法计划到2007年在全国人大通过,历经八审,其“千锤百炼”的出台过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部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法典,也是迄今为止招致最多议论的民法草案。但恰恰是因为历经无数争吵波折,当它破茧而出时,才得到人们一致认可。[详细]

先论证后决策,才是科学的行政方式

  真正的科学决策,是不应该预设前提的,应该让决策的过程充分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但是,反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决策,极有可能是,先自己设定一个标准,然后再征求意见,这样的话,无论决策者征求再多的意见,也只是在为先前设定好的标准来寻找理由,而不是在真正论证一个决策的科学性,先论证后决策,才是科学的行政方式。[详细]

让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是一件好事

   在任何一项标准、政府决策的出台中,没有哪一方天然是正义者。从本质上来说,政治决策本来就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然后相互妥协的过程。所以,各个利益集团之间在决策作出前进行的博弈越充分、越激烈,那么对于决策本身就越有利。事实上,国标之争中最大的利益集团是广大消费者,应让这个真正的利益集团发出自己的声音。[详细]

让各方声音充分表达出来有助于政策纠偏

  各方声音包括政府声音、专家声音、行业声音、企业声音、公众声音、个人声音等,让这些声音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充分的表达,然后碰撞。作为决策者,政府不应该有意或无意忽视任何一方的声音,也许这些声音又多又杂,但是他们对于政策的最终制定却有着无可替代的论证作用。他们有助于给将要实施的政策进行纠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