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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为何治不了?

编者按: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从表面看来,“狗患”是人与狗的矛盾;而事实上,“狗患”的背后是人与人的矛盾、人与规则的矛盾。养宠物不仅要对宠物负责,还应该对它们所犯下错负责。至于如何负责,还需要法律明确的规定。[网友评论:别拿被狗咬伤不当回事]

孩子被狗咬掉了一大块肉,派出所却不立案

“开学的日子到了,别的孩子都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上学去了,而我给孩子准备好的新书包、新文具却闲置在了一边,因为儿子被一条无人看管大狗给咬掉了一大块肉。大夫说,以后可能会影响发育,肌肉长不完全了。

“案发后,我和丈夫报了案。民警将狗处死了。但狗的主人一家却在当晚神秘消失了。当我希望警察立案将狗主人找到绳之以法时,却被告知:男孩被狗咬伤是偶然发生的事情,本质上是个案,谈不到立案,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狗有狂犬病。

“于是,他们只能向律师求助,得到的解释一样让他们寒心。孩子被狗咬伤,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故意和过失。就事件而言,如果养狗人与我家素无仇恨、也无争吵,没有放动物报复的情况,就不属于故意,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是不能立案的。与此相对应,事件的性质将是过失,是一起民事案件。作为狗的监护人负有监护责任,受害者可以追究养狗人的经济补偿责任。”

狗狗犯事充其量赔钱了事,大多不追究狗主人责任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母亲的遭遇。作为一位母亲,对她的讲述感同身受。我们家孩子刚过百天,我们就开始带她到小区花园晒太阳。而每到天气晴朗之时,是小区孩子们出来晒太阳的好时光,却同时也是遛狗的最佳时间,每次出来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狗不栓链子,随意在花园里散步、奔跑,总是都心惊肉跳,一刻都不敢离开宝宝。然而,有一天一条小黑狗就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朝着宝宝的婴儿车猛扑,幸好我当时眼疾手快,把小狗给踢跑了,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但是,此后,我和家人都心有余悸。前面在网上看到的故事更让我们担惊受怕。

其实在城市里被狗咬伤的受害者不在少数。就上海而言,每年被狗咬伤的接近12万人次。新闻里关于狗伤人的悲剧也在频频上演:“62岁清洁工上班途中被咬死、浙江金华一个小19个月的男宝宝被狗咬得脸部血肉模糊缝上百针导致面部畸形、重庆3个月大的宝宝被藏獒咬伤屁股、3岁男孩被两只土狗咬掉大半耳朵、浙江还有一个男孩被咬伤眼睛,满脸是血……”可是当我们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却鲜有对这些狗主人的惩罚,充其量就是赔点钱了事。而我们在网上可以查阅到的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判处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例是2009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六犋牛村发生一起恶狗咬死4岁男童事件,当地法院当时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这几乎可以算是目前狗咬人的最高惩罚。

中国“多头治犬”越治头绪越多

狗患问题为何成为城乡管理的老大难。几年以前我在地方媒体做记者的时候,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领导就向我透露过其中的难处。“狂犬病高发,狗患成灾,主要是目前中国 “多头治犬”引发的问题。他说,目前中国与犬只有关的主管部门有四个: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工商部门。

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研制生产和供应,对城乡所有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牌,并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和进出口犬只的检疫和免疫;公安部门则负责对县以上城市(包括县)养犬的审批,处理违章养犬;卫生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的宣传以及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犬类经营活动。看上去各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完全可以将“狗患”的各个问题给遏制住。

但事实上并没有简单。管的部门越多,越容易出现管理分割后的真空区域。

据了解在上海,“有证犬”只有40-50万只,而“无证犬”则高达70-80万只。内环线以内办理养犬证的每年费用为2000元,很多犬主嫌办证太贵不去办证。在不少村庄,户均饲养两只甚至四五只狗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再加上无主、四处游荡的,狗的数量就更加可观了,但农村犬只的管理在多数时候却是无人问津。而狂犬病本来就是人兽共患病,但却没有一个专门机构管理这种人兽共患病,而各地人与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间都没有联系,更谈不上相互配合。所以就造成了狗越来越泛滥,越来越没人管,越来越管不好的局面。

讲述人:曹雪梅

栏目策划:搜狐评论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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