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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探失踪:聂海芬真的“无懈可击”吗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安徽人张辉和张高平“叔侄被冤奸杀案”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此案正是聂海芬经办。                新晚报/图

新闻背景:


因为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安徽的一对叔侄张高平、张辉入狱10年。


2013年3月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再审程序对案件审理。法院最终宣布,因证据不足,被告张高平、张辉无罪。


当年经办此案的“浙江神探”聂海芬因此受到广泛质疑。目前,她已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无人能够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即使是已经跟踪上述案件多年的媒体记者。


有媒体曾说,经聂海芬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但现在,被誉为“破案准确率100%”的她,该如何面对这起旧案掀起的风波?

少女之死

  2003年5月18日,三个人的命运被永远地改变了。

  那天晚上,38岁的安徽人张高平开着一辆崭新的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带着27岁的侄子张辉,去上海跑货运。

  17岁的同乡少女王冬也经他人介绍,搭他们的车去往杭州。两人将王冬搭载到杭州后与其分手,随后驾车前往上海。

  第二天早上,王冬的尸体在杭州西湖区刘四路被发现,“头颈部反套黑色无袖背心,下身赤裸,仰卧在水沟内。”

  张高平和张辉成为了犯罪嫌疑人。杭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03年5月19日凌晨1时许,张辉将卡车开至杭州汽车西站后,见无人来接王冬,遂起歹念,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住了王冬的腿,最终,王冬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4年4月1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的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二审判得比一审轻,但听到这个结果,我不仅没有高兴,反而一下哭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我怎么想也想不通,那种感觉,你没办法体会。”张高平对新京报记者说。

  事件发生时,张高平的妻子已有4个月的身孕,张辉也即将成家。在二审判决书下达的当天,张高平的妻子跟他离婚,胎儿也被打掉。张辉的未婚妻一去不返。

  查办张氏叔侄强奸案,成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的成绩之一。

  2007年4月,一篇名为《鉴证实录:一个与死囚对话的现代女“提刑官”》的报道称:“2003年办理的张辉、张高平侄叔2人强奸(致人死亡)案,由于逮捕后2名犯罪嫌疑人均推翻了有罪供述,为了保障该案能顺利诉讼,聂海芬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通过对该案证据的分析、梳理,将现有事实、证据与该案要认定尚需讯问与调查的关键作为突破口,并通过辨认、侦查实验、调查访问、审讯等使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证据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使得该案最终在没有完整口供的情况下,运用证据认定作出终审判决。”

  “该案成为杭州市第一起零口供判决的经典案例。此案的最终成功,极大地鼓舞了预审民警的斗志和士气。”报道写道。

  但风波并未因为终审判决而止息。此后10年,张氏叔侄在监狱里不断喊冤,并反映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不合法问题。其家人以及律师亦为之四处奔走。

  犹如搭乘过山车,情节在2012年峰回路转。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被宣告无罪。

  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对于张氏叔侄来说,狱中的10年光阴刻骨铭心。对于离开自己的前妻,张高平说自己并不恨。他会把再审判决书寄给妻子,让她明白,自己是个被冤枉的好人。

  直到2011年底,他才第一次看到王冬的尸体照。他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在那之前,他一直在想,死的真的是那个女孩吗?“我看到下车的,明明是一个活的女孩啊!”当被问及自己今后遇到搭顺风车的女孩会怎么办,张高平毫不迟疑:“当然要帮!我会送她上出租车,再记下车牌号。”

  而他对于另一些人的态度则截然不同。“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张高平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

服刑期间的张高平和张辉。  中国警察网/图

“女提刑官”聂海芬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在2003年参与张氏叔侄案。当时因张辉、张高平的口供一再反复,案发地杭州西湖公安分局请求聂海芬出马支援。

  在当地,聂海芬大名鼎鼎。在杭州市政法界,流传着“三大女杀手”之说——公安局预审大队的女队长、检察院批捕处的女处长、法院刑庭的女庭长,这三名女性的工作可以将一个杀人犯处以死刑。

  和其他两人相比,聂海芬队长以漂亮和温柔著称。48岁的她短发,一对深酒窝,月牙眼,有二十多年从警经历。她是媒体的宠儿,往昔的公众形象几乎可用“完美”形容。

  过去的报道勾勒出这样的聂海芬:

  她和她的团队,“玩”的是心理上的“暗战”。“不一定要吹胡子瞪眼睛,就能办好事,必须掌握到对方的心理变化,准确作出判断。”“其实,犯罪分子可能想,交代后就没命了,心里感到恐惧就索性拒绝讲了,但不是没有办法,我们还会收集到其他蛛丝马迹。”

  她的眼一扫对方的脸,就能大致分析出对方属于哪种人。审讯室里,一个犯罪嫌疑人见她一乐,“你很像我的什么姐姐,还像……”。聂海芬毫不领情:“你不要说了,你是不是说像你女朋友,像你妈也没用!”

  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保留着聂海芬的一条2006年的新闻,名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聂海芬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文中称,“聂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8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报道还称,因聂海芬专业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曾荣获嘉奖二次、三等功二次,2005年被评为全省刑侦行家。

  2006年4月13日,央视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在节目中,聂海芬回忆道:“人刚刚到案,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

  “一些关键的细节,它会让这个案件更加地客观真实,主要还是从证据上完善证据,让证据更为客观。”她说,自己选择的第一个细节就是犯罪嫌疑人抛尸的地点——张高平、张辉告诉她,抛尸时听到水声。她为此走访当地的住家和杭州市气象局。

  对于作案情景,聂海芬介绍:“侄儿讲,他实施强奸的时候,是在汽车的前排,当时叔叔是在后排。那么叔叔的讲法,他说实施强奸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同时都在前排。第二点,犯罪嫌疑人张辉讲,实施强奸的时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脱了,而他的叔叔讲,只脱了裤子,衣服没有脱。”对于这段相互矛盾的口供,聂海芬的对策是组织了一场在当地人大代表见证下的“指认现场的”。

  据报道,为还原现场,聂海芬甚至让民警专门找来货车司机,开着同一辆解放车,从安徽到案发地,再到调头处,最后前往上海,进行侦查实验。

  案件最关键的矛盾点,是在死者王冬的体内找不到任何强暴的依据。

  聂海芬解释:“他也交代了有强奸的行为,但是最后没有射精,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说即使犯罪,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节目还陈述了王冬的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DNA,但并非来自张氏叔侄的蹊跷事实:“法医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鉴定,结果发现,其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DNA,可是这份DNA却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但即使是这样,聂海芬也没怀疑抓错了人,反而从其他角度去证明张辉、张高平有罪。

  但张辉、张高平却告诉记者,由于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犯罪”地点和过程,因此“指认现场”不得不进行了三次,最后才和口供、公安勘查报告吻合,而“指认”期间,人大代表根本就没下车。

  而聂海芬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

  张高平告诉记者:“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队我苦头吃尽:他们让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我实在受不了赖在地上,他们就抓我的头发,我还是起不来,他们就提着我的手铐不停抖,我被抖到骨头都酥了才勉强站起;用拖把棍按我的脚,按到我骨头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们就笑,像看猴子一样;又把我按到地上,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现在手臂上还有被他们用烟头烫的疤。”

  张高平说自己更厌恶的是牢头狱霸。“在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我一进去牢头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还让我朝东南方向拜菩萨。牢头还说,‘你态度好点,我写好你抄’。他写好之后,我拒绝抄,他就打我到半死,还说晚上打完50只蚊子才能睡觉,哪里去找50只蚊子?!每次提审回来,都得向牢头汇报,否则就打我。”

  “认罪书就是这么写出来的。”他说。

  有同样经历的,还包括被送往拱墅区看守所的张辉。“牢头”袁连芳早在同一号房等他。

  “我说我没有杀人,他听了就让另外两个人打我,让我好好说,每次被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说一遍案子的‘经过’,‘细节’比我还清楚,还画了图纸,他很能说,也很能写。每次提审回来,他都知道我说了什么,质问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两个人把我拉到厕所里打,打下身。”张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头狱霸全知道,肯定是办案人员跟他说的,他们串通一气,我绝对不能容忍,太过分了。”张辉对记者说。

  袁连芳后作证:张辉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向他讲述了奸杀王冬的经过。此话被公诉方作为证据出示。

  张辉、张高平对聂海芬毫无印象。记者在与张辉、张高平的对话中,曾反复核实“有没有一个女警官曾经提审你们?”,两人却都作了坚决的否认回答。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记者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2004年10月,对于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物证——死者指甲中的混合DNA鉴定结论,浙江省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作出了如下表述: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

  而对于另一关键证据——当晚卡车进出杭州城的监控录像及沿线路口的监控录像,警方未就是否调取作出说明。9年后再审,律师才知道,当年警方曾去调阅监控录像,但因为部分监控损坏和夜晚光线问题,未能明确卡车离开杭州前往上海的准确时间。等律师前去调阅监控录像时,由于超出保留期限,录像已被销毁。

聂海芬曾被称为现代 “女提刑官”。                     新蓝网/图

平反

  时间流逝,张氏叔侄在高墙中艰难度日。

  2005年1月8日,浙江大学一位女大学生身亡,遇害情节与两年前的王冬如出一辙。案件被张高平知晓。他很快意识到: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他告诉狱警,但没了下文。

  同年,他被送去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在监狱里填个人鉴定表,在今后改造方向一栏,他写:“减刑奖励对我来说是一种侮辱。”每次让他减刑,他都在最上面用“冤、冤、冤”开头。

  “他们让我谈改造,唱改造歌,但我不唱,因为心痛比皮肉痛还要痛。”他告诉新京报记者。

  监狱看守干部让警校教授、心理咨询师来给张高平做工作,让他认罪。“他们说我脑子有毛病。我说我清醒得很,我没犯罪怎么认罪?是他们脑子有毛病。你们把杀人犯放在外面,做好事的人却抓进来,到底是谁出了毛病?”他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

  张高平的坚持不认罪,引起了新疆当地监狱及驻监狱检察官的关注,监狱帮助张高平转递申诉材料,驻监狱的检察官还亲自写信给浙江当地的司法机关,认为张高平的案件可能有冤情,希望能够组织复查。

  2008年3月,被袁连芳指证为河南省鹤壁市一起灭门血案凶犯的马廷新获无罪释放,袁连芳涉嫌配合公安逼供、诱供的恶行曝光,意外引发人们对袁作证的杭州“5?19”奸杀案办案过程及结果的强烈质疑。

  2011年11月21日,东方早报发表《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一文,引起浙江省、杭州市政法机关的关注。当地政法委随即对涉嫌跨省作伪证以获取减刑的袁连芳展开了调查。

  次日,杭州市公安局将被害人8个指甲末端擦拭滤纸上分离出来一名男性的DNA分型与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该局将此结果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再次进行鉴定,也得到了证实。到了此时,真正凶嫌浮出了水面。

  “据说,数据库里有一千万个DNA数据,能够对上几乎是彩票中奖的概率”, 张氏叔侄的辩护律师李华说。 勾海峰是吉林省汪清县人,2005年4月22日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终审判处死刑,已于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浙江省公检法机关得知案件具有新证据之后,经过多次召开协调会,高度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不留尾巴地对该案平反。”张氏叔侄的另一位辩护律师阮方民认为,司法界的健康力量也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院立案复查,在关键性证据已经锁定、案情已基本明了的情况下,复查仍进行了一年之久。直至2012年的除夕夜,代子申诉的张高发才接到了苦等十年的再审通知书。

  10年与世隔绝后,被释的张高平回到安徽老家县城,“还以为到了香港。太繁华了,变化太大,走到家门口我才认出我的房子。” 他说。

  “现在,我总算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他说。母亲为他哭瞎了眼睛,早已去世,这成了张高平最大的遗憾。

  迄今为止,包括已经跟踪“5-18奸杀案”多年的媒体在内,无人能够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

  (据东方早报、羊城晚报、大河报、兰州晨报等公开报道)

获得自由后,张高平、张辉来到张高平父母坟头上香。 东方早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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