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国丨财政的钱从哪来到哪去要给老百姓看明白

文 | 全国政协委员 蒋洪

“钱从哪里来,到了哪里去,要给老百姓看明白”

今年是我做政协委员的第10年,也是最后一年,呼吁、推动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是我一直主张、关注的内容。

财政的钱是从每一个人口袋里拿出来的,以保证国家运转、做一些公共事务。这不是一笔小钱,这些钱怎么使用?是否符合公众愿望?老百姓、人大、政协这些机构,应该有基本了解。

2008年,全国两会时,我写过一个大会发言:《阳光财政,我盼的头发都白了》; 2009年,全国两会时,我在人民大会堂做了口头发言,题目是《提高财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都是推动国家在“阳光财政”和“预算公开”方面的改革。钱从哪里来,到了哪里去,要给老百姓看明白。

2009年至今,我们上海财经大学以及我所在的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一直在调研财政透明度。我们对我国31个省级财政透明度进行了评分,以100分为满分,按照我们的评分标准,2009年,我国财政的透明度总体情况大约为20分左右;2015年,平均分数30多分;2016年,平均分数40分左右。

从评分来看,通过努力,我们国家在财政透明度方面有了一些进步;但是进步非常有限。

这种有限表现在,政府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形式上的改变,实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以前我们的财政信息线条很粗,只是到类级科目,现在逐步公开到款级科目,甚至项级科目(注:“款”是“类”的更详细解释,“项”是“款”的更详细解释)。

这些变化不足以对你的判断产生实质性影响。换句话说,公开透明度还是没有达到让公众有效监督的状态。目前公开的内容相当于统计资料,作为专业领域的人,我都看不出问题。钱究竟是怎么花的,看不出来。

“具有公共属性的钱,老百姓都应该知道去向”

财政透明、预算透明,最终目的是要使社会公众看明白,要知道哪些钱用的不当、来路不明。通过公开透明,在事前、事中、事后,把问题揭示出来。我们目前的公开透明,远没有达到这个效果。

原则上来说,凡是具有公共属性、与国家机密无关的钱和事情,老百姓都可以、也应该知道。比如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奖金,他们享有什么样的福利待遇;比如政府搞了一个项目,花了多少钱、起到了什么作用;比如政府开了一个大会,花了多少钱。因为这些钱来自大家,是老百姓为之承担的成本。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任何信息公开渠道都达不到公开透明的标准。我们研究财政透明度,穷尽各种方式:网络搜索、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但得到的信息还是很不透明。而且,我们是一个研究机构,政府还可能对信息申请有回应,如果是普通老百姓问,可能还不会回应。

所以,尽管评分从20分到了40分,但我们的财政透明度依然是不及格的状态。

财政信息不公开透明,钱就很容易被滥用。比如三公消费,当然,这个问题目前有所抑制;比如形象工程。

这些钱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拿出来,都很不容易。如果在大家的监督之下运行,这些问题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抑制,可以降到一个比较低的水平。

“公开什么?透明到什么程度?没说”

财政信息没有足够公开透明,我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法律对公开透明的标准定的太低。

涉及到财政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的法律,现在只有《预算法》。《预算法》规定了预算要公开透明,但是公开什么?透明到什么程度?粗线条的公开也叫公开,但算不算透明呢?没说。法律的严密性、可操作性都会受到影响。

法律对公开的要求非常低,这就很容易符合法律规定,造成的情况是,各个部门在执行时,以法律为上线,而不是以法律为下线,法律说要公开到哪一级就公开到哪一级,没有规定的就不公开。这是财政公开透明不能取得实质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我们对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很多顾虑,这种顾虑主要还是出于权力受到制约的担忧。

有的人说,公开了老百姓也看不懂,以此为借口认为没必要公开。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念,看不懂说明公开的还不够。

另外,如果老百姓真的看不懂,公开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公开怕什么?就怕你看懂嘛。老百姓对钱是非常敏感的,比如一个单位工资怎么样、福利怎么样、什么钱该花、该花到什么程度,一些差旅费是否有必要,都有自己的判断。

当然,政府部门出了一些相关规定,对于公开透明做了一些具体化的要求,这是进步。比如,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功能分类要编制到类、款、项等,这有助于提高公开透明度。但在我看来,这些具体化要求,还不能够起到让公众有效监督的效果。

“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公共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今年我的提案还是与“阳光财政”、“预算公开”相关,题目是《关于加强财政立法完整性和全面性的提案》。

财政立法的完整性是指所有社会公众共有并委托政府及相关公共部门管理的资金全部都纳入法治管理,不存在法律视野之外的公共资金。全面性指的是要财政资金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要纳入法治化管理,不能让某方面的活动游离于法律之外。

我以往大多都在强调现有的财政四本账(财政四本账指:一般公共资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集中的国有资本经营资金)的公开透明,但很多政府性基金都不在四本账里面,比如我们交的住房公积金,这是非常大的一个基金。

最重要的一块,我们用于经营性的活动的资金,现在基本不在四本账里面。四本账有一本叫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它是把国有资本当年盈利的一部分拿到预算里来。拿多少?不到10%,90%多在账外。这是公家的钱,都应该在账上报。

账外有账,但账外的帐的法律规范是什么?没有。

还有一个比较技术性的问题,我们现在的财政立法,只注意到收支,没有覆盖资产。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因为资产的处置与公共权益有很大关系。

举个例子,我们现在要花100亿元投资,支出以后,这笔钱并没有消失,而是转到另外一个账里去了,但另一个账怎么处理,不在我们的法律范围里面。假如这笔投资形成了一笔资产,我可以送给别人吗?可以卖给别人吗?这就涉及到资产处置问题。谁有权卖?以什么价钱卖?应该要有规矩,不然公共权益就会受到损失。

就像一个家庭,买房子时,你同意并出了钱,一旦这个钱变成房子后,你就管不着了。这不行,房子怎么使用,还是应该在我的监督之下。

总而言之,权力应该有某种制约,公共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如果没有制约,权力就会膨胀。

今年是我做政协委员的最后一年了,履职的10年间,我每年都有关于“阳光财政”、“预算公开”的提案、发言或者讨论。

我有一种责任感,我说了、呼吁了,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有的话,也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更在意的是,我是否说了。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面尽职了,我对得起政协委员这个称号。

在财政信息方面,期待我的国更加公开透明。

本文由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口述,张亚利整理。

(责任编辑:柯锦雄)

蒋洪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李亚民北京国家税务局党委书记
梁建章 黄文政人口学者
李晓林全国政协委员 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
何亚福人口与未来网主编
李永忠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史明德中国驻德大使
李辉中国驻俄大使
李树亭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树斌案律师
李春元河北廊坊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