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倪四义)作为落实法官法和强化法官职业法建设的举措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评定出41位大法官。最高法院今天在京举行颁证仪式,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向41位大法官颁发了大法官证书。 肖扬说,对全国法院审判人员进行法官等级评定工作,是贯彻落实《法官法》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分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有12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为大法官。大法官有二级,高级法官有四级,法官有五级。 首批被评定为一级大法官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被评定为二级大法官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李国光、姜兴长、沈德咏、曹建明、万鄂湘、张军,审判委员会委员苏泽林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据了解,此次全国法院法官评定,还评定高级法官3万多人,法官18万多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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