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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水价办法实施后用水是否多花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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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30日19:34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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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赵承)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水资源浪费严重的国家。究其原因在于,价格杠杆失灵,有太多的人在喝“大锅水”。近日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意在以价格引导需求,以价格促进节水。那么,水价办法实施后,企业经营者、农民的用水支出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提出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是,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与水费办法相比,水价办法将更多地考虑成本、需求等因素,价格的制定更加灵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算,与水费办法对比,水价办法规定的价格水平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工业用水和自来水厂用水上,农业用水价格变化不大,水力发电用水价格则基本保持不变。
在农业用水上,水价办法规定按全部供水成本、费用核定水价,比水费办法规定的价格水平略有提高,但水价办法规定农业用水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水价外乱加价、乱收费,减轻农民实际的水费负担。
水价办法中规定,工业及自来水厂价格中的净资产利润率按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至3个百分点核定,这是参照一般基础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规定的,目的是鼓励、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的需要。由此,工业用水和城市自来水水厂用水水价会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但由于水利工程水费占城市供水成本的比重较低,通过城市供水单位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等措施可部分消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上涨的因素。
专家认为,水价办法适当提高了水价标准,提出了计量收费的方向,这对不同的用户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用水的节约,医治工业、城市用水过快增长,农业“大水漫灌”的老毛病,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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