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辽宁葫芦岛设立反家庭暴力“110”
2002年7月9日01:26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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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葫芦岛消息 (刘冬丽 刘尚利 特派葫芦岛记者 王鹏) 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公安部门了解到,经葫芦岛市妇联和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成立“反家庭暴力110报警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妇联权益部,组长由葫芦岛市妇联副主席宋敏和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古长江担任。投诉电话是“110”。
“反家庭暴力110报警服务站”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公安干警要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障法》,增强为妇女儿童群体服务的责任意识,对妇女儿童救助的报警或有关妇女儿童利益受侵害的报警,要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理。
此外,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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