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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子不堪家庭暴力杀夫分尸被判无期(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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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2年06月08日12:29 河南报业网-城市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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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唐洁)由于不堪忍受丈夫长达7年多的折磨和凌辱,当时在深圳与丈夫生活在一起的河南女子花玉芳,选择了“杀夫分尸”的骇人手段来宣泄多年来的积怨,以结束自己每天笼罩于恐惧当中的生活(本报2001年12月15日A09版曾详细报道)。日前,花玉芳因犯故意杀人罪,又因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和被害人有殴打、虐待的行为在先等原因,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开庭前花玉芳写信告诫其他姐妹不要重演她的悲剧。“嫁鸡随鸡”忍了整整六年
据了解,花玉芳是河南人,于1996年在老家认识了谷鹏跃,没过多久,便开始了同居的生活。花玉芳的母亲打听到谷鹏跃以前曾有劣迹,劝说女儿离开他。但是,花玉芳觉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依旧同谷生活在一起。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噩梦从此开始:1998年的一天,谷又将她锁进自己家中。无奈之中她只好骗谷鹏跃先去冲凉,自己则打开窗户,从二楼跃身跳下,结果腿被摔断。1999年夏天,花玉芳与谷鹏跃的孩子出生了,而此时二人还没有结婚。但是就在她怀孕的时候,谷鹏跃都没有停止过对她的打骂,至今她的肋骨还是一边高一边低。
2000年春节过后,谷鹏跃和别人一道来到深圳打工,同年国庆,谷回到老家终于和花玉芳结婚。第二年春节一过,花玉芳便带着孩子来到了深圳,一家三口在深圳市南山区租了房子。然而,谷鹏跃并没有就此停止他的拳脚,甚至连孩子都不放过。无奈之下,花玉芳把在深圳呆了不到一个月的孩子送回了河南老家。
其间,花玉芳曾数十次向谷鹏跃提出离婚,但遭到的是谷鹏跃更加残暴的殴打。谷鹏跃还威胁说,如果花玉芳胆敢和其分手离婚,就将她全家一起杀死。忍无可忍酒后杀夫碎尸
最后,害怕残暴的谷鹏跃会加害自己家人,忍无可忍的花玉芳终于选择了极端的方式结束了梦魇般的生活。记者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认定花玉芳(女,1974年生,初中文化,河南省新密人)的犯罪事实如下:2001年12月11日晚,花玉芳与丈夫谷鹏跃(被害人)在租住的南山区丁头村一宿舍内,谷鹏跃向花玉芳索要钱和手提电话,花玉芳不同意,谷即用开水烫花玉芳的大腿,并殴打花玉芳。为摆脱纠缠,花玉芳拿出一瓶葡萄酒与丈夫共饮,想等谷某醉后自己离去,一走了之。但喝完酒后,谷鹏跃仍向花玉芳索要钱和手提电话,遭拒绝后遂将花掐晕。次日凌晨1时许,花玉芳苏醒后,谷继续折磨花并到厨房拿了一把斩骨刀架在花的脖子上进行威逼,花被迫将手提电话交给谷鹏跃。当谷鹏跃放下斩骨刀,坐在床上看手提电话时,花玉芳趁其不备,拿起斩骨刀朝谷某颈部砍去,随后,花玉芳又连续砍了五六刀,致谷某当场死亡。之后,花玉芳用斩骨刀将谷某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用黑色塑料袋包装抛弃在垃圾站等处,其余尸块仍留在杀人现场。
第二天,花玉芳乘飞机回到郑州市,见过父母和孩子后,便向郑州警方投案自首。开庭前写信奉劝其他姐妹
在开庭前,花玉芳给媒体写来一封信,细述自己的杀人动机,并表达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不要在其他姐妹身上重演的愿望。
花玉芳在信中说:“我今年28岁,结婚已经6年了(花玉芳认为同居时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两岁半的男孩。这6年的生活犹如一场噩梦,在丈夫的打骂折磨中度过,离婚离不了。”
花玉芳在信中述说了丈夫长达6年多的折磨和凌辱。她说,2001年12月的那个晚上,她杀了他,并于酒后碎尸。
在信的最后,花玉芳写道:“我对法律了解不多,当时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事到如今已不可挽回。我知道自己罪不可赦,也没想再去为自己开脱什么,大家都知道我杀了人后很残忍,但有谁知道我过人鬼不如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好了,不多说了,希望我的悲剧不要发生在其他姐妹的身上。”
图片说明:花玉芳自首后为自己的遭遇痛苦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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