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因接警后不出警成为被告,近日被卢氏县人民法院以行政不作为为法律依据,判决赔偿原告损失12500.75元。
去年6月27日凌晨3时许,卢氏县城关镇下岗职工尹某开的“工艺礼品渔具”门市部被盗,尽管公安局距现场不到1公里,但公安局接警中心却一直未指挥出警,致使门市部价值25000多元的物品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