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妇联有关会议上获悉,广东今后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且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案件,要求法院主动邀请妇女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有较大或重大影响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要求法院必须邀请妇女陪审员参加审理。 据悉,今年2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妇联贯彻省高院、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从妇联干部中聘请特邀陪审员的通知》,从妇联系统中聘请了705名特邀陪审员,主要参与涉及有关妇女儿童及老人权益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项工作对妇联来说,是直接参与法律维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据截至今年10月25日的调查统计,这705名妇联系统陪审员从2000年至今参与办案1426宗,整体素质也有一定的提高。据悉,今后我省将继续选聘符合条件的在职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而且在选择文化素质高、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妇女干部担任陪审员的同时,还将组织她们参加专门的培训以提高她们的法律专业水平。 ■相关新闻 妇联法援机构 一年必须协办三案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妇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当前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重点应放在市一级,省妇联希望目前仍未建立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肇庆、茂名、顺德3市妇联力争在近期把分支机构建立起来。 据悉,前年3月,省妇联率先设立了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 作为省法援处的分支机构,妇女权益部为解决困难妇女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载体。现在我省已有19个地级市和73个县(区)妇联成立了法律援助分支机构。会议提出,今后凡是已成立分支机构的妇联有关人员,要求每年与政府法援机构合作办案3宗以上,通过合作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 记者卢冬红 通讯员陈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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