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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最高可上浮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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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4日04:5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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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2月23日专电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春运期间该省公路客运票价在基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65%。
2003年春运期为1月17日至2月25日,共计40天。春运期间公路票价适当上浮,但票价构成中的客运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支线补贴、过桥过路费和旅客站务费不上浮。
据了解,春运票价上浮幅度规定如下:春运头5天(即1月17日至21日),全省公路客运票价在2003年春运公路客运车型基价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30%;节前其余12天,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顺德、惠州八市市区发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超过45%。节后25天,广州市区发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超过45%。在整个春运期间,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内线路起止站在镇与镇之间的短途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30%。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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