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虎)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已领取《养犬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领证满一年后必须在30日内办理年度审验手续。凡符合限养条件的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所养犬类的品种、数量、用途等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汇报并进行登记,并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二环以内严禁从事犬类交易、养殖、举办犬类展览;重点限养区严禁养烈性犬、大型犬,个人养犬每户限养1只。凡是发现违反《条例》规定,未办理《养犬许可证》和逾期未年审的,将予以处罚。对未办理且拒绝补办养犬手续的,没收其犬,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