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明光市与南京市两地警方联手合作,历经17个月的缜密侦查,昨日成功破获一起发生于南京市的杀人碎尸抛尸案,犯罪嫌疑人沙水龙被缉拿归案,并被执行逮捕。 2002年1月23日7时许,明光市一拾荒老人步行至104国道1012Km处管店林丰大桥时,发现桥下有一黑色旅行包,捞出水面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具无头、无四肢的女尸躯干,吓得老汉拔腿跑上路面。明光警方立即组织力量赶往发案地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工作。经勘查检验:女尸年龄在25岁至30岁之间。旅行包还装有黑色金线丝巾一条、毛巾五条、南京苏果超市便利店购物发票一张(因浸水已残缺)等物。 专案组初步确定此案为一起杀人碎尸抛尸案,主要犯罪地应不在本地,杀人现场可能在南京。专案组随即移师南京寻找破案线索。经过连续两天的调查,民警推定受害者有夜生活习惯,可能在鼓楼区宁海路从事娱乐性服务业。南京警方抽调力量对鼓楼、栖霞、建邺区内的所有娱乐和美容美发经营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走访。2月8日15时许,来安警方反馈一条重要线索:在该县水口镇公路边一水塘内发现一只印有“南京市湖南路××饭店”字样的大塑料便利袋,内装有两条人体大腿。专案组闻讯后当即赶往来安,经DNA技术鉴定,该尸块与明光市发现的女尸躯干为同一人体。与此同时,专案组又围绕××饭店的来往人员进行调查。 2003年6月26日,江苏省江都县李某到南京市江东派出所报案称,其24岁的女儿李××在南京打工已有一年多时间未与家人联系,现已失踪。据李某叙述李××的基本特征,警方怀疑此人与碎尸案受害者相似,随即同明光警方联系,并经DNA技术鉴定出李某与死者系父女关系。明光专案组随即与鼓楼区刑警大队围绕李××在南京洪秀坊附近某美容美发厅打工的线索展开摸排。据查,李××一直从事坐台,有一男友沙水龙与其来往密切。案发前后,沙曾在李××的临时租住处出现过。种种迹象表明,沙水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在六合县将沙水龙捕获。经突审,其交待了杀人碎尸抛尸的犯罪经过。 2002年1月21日夜,沙应邀来到李××的住处,双方发生关系后,李××因索要钱款等事与其发生争吵。厮打过程中,沙残忍地将李××掐死,并将其肢解。次日夜间,沙驾车沿104国道前往安徽境内,将数袋尸块分别抛于管店林丰桥下和来安县水口镇一水塘内等处。 (胡恒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