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6月18日消息:暑假在即,准备放弃回家、勤工俭学做家教的王同学昨天给自己算了一笔帐:做两家英语家教,一小时15元,一个月大概可以赚1500元左右,一个暑假下来收入挺可观的,但如果按照新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文件精神,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所得也应纳税的话,每月要拿出300元缴税,除去基本生活费用就所剩无几了,这使家境不好,准备在暑期赚些学费的小王心里很矛盾。带着小王的困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南京市地税局:大学生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采访时地税局的税务官员指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的正当合法收入而言,只要你收入超过了起征点,就应当照章纳税。勤工俭学的收入也是正当收入,所以应该纳税。这个文件不过是在新形势下对法律再次明确。在我国的免税款中,根本就没有勤工俭学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他说,大学生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校大学生:我们应得收入被“压价” 南京高校的一些同学认为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他们。南京晓庄学院的一位同学对记者说:“像现在我们做家教,基本在每小时20—40元之间,有的学生因为做了两份甚至三份家教,这样月收入可能会超过800,但比起正常的教师家教每小时100元甚至更多收入来说,我们的收入已经很低了”。而南京理工大学的一个同学则说道:“现在很多学生出去做设计,有时月收入能有几千,但比起职业设计者或者公司的报价,这种标准低得可怜”。他们认为,自己在取得收入前已经失去了很多应当得到的收入。 法律界人士:国家应该对勤工俭学给予扶持 南京天恒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是国家法律上的规定,可能是为了与国际上接轨吧。但是从个人角度,我还是认为国家应该对学生勤工俭学给予扶持,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既可以自食其力,也可以帮家庭减轻负担。上学的费用还是蛮高的。现在大学生勤工俭学所得大多是低收入,应该可以在符合法律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郭一鹏吴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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