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近日,广州有媒体提出,广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2500元为宜,将个税起征点这个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再次点燃。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广州市民家庭收入居全国首位,广州市民个税缴交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5倍。关于广州人的个税负担是否太高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市民争论的焦点之一。不少市民认为,广州人收入高,但生活费用也比其他很多地方高,800元起征点全国一刀切,对于广州人来说显失公允。最近就有广州市人大代表到广州市地税局座谈,希望税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上给予纳税人一些优惠政策,显示出广州人个税税负问题已引起人大代表的关注。那么广州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多少才合适? 记者调查 广州人个税缴交高出全国5倍多 据了解,广州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一直居全国之首,去年达到14694元,广州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内也名列前茅。据统计,去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996亿元,以13亿人口算,每人纳税76元多,而广州市去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达41.8亿元,按全市1000万人口(含番禺,花都,从化区)算,人均纳税41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5倍。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57%,而这个比例在广州高达15.5%。 工薪族成缴税主力富人多漏税 据广州市税务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在广州,90%的个人所得税是靠单位代扣代缴,有单位的工薪一族是个税缴交主力。而广州的私营企业已占了经济的半边天,这部分人成了个税偷漏的盲点。老百姓抱怨出现了穷人缴税富人漏税的局面。 例如,长期以来,广州市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业户,缺乏财务会计上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纳税意识淡薄。他们上缴国家的税收与实际应缴数比较普遍偏低,有的业户实际缴纳的税款仅是应缴数的两至三成,有的更低。今年地税局加大征收力度,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增收5918万元,同比增长1.5倍。个体工商户漏税问题有多严重可见一斑。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既然地方税务机关没办法制订个税优惠政策,那就更要扭转高收入阶层缴税少的情况,让老百姓缴税时心理平衡一些。 月入8000在广州也不算富 就广州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记者特地采访了一位在某上市公司当财务人员的李小姐。李小姐月入8000元,从收入绝对额来看,也算是工薪族中高收入者了,但她在给记者算了一本账后坦言:在广州我也算穷人。 据她介绍,她大学毕业后留在广州,父母在家务农,收入很少,也没有退休金、公费医疗,妹妹在广州读书。虽然月入8000元,但每个月个人所得税扣去983元,将近1/8,剩下7000元,由于单位不再提供住房,目前和男友供楼,分摊月供近1500元,妹妹刚上大学,每年学费要6000元,加上其他杂费,每月要给她1000元左右,赡养父母每月1000元,七扣八扣,留给自己的就剩3000多了,加上日常开销也所剩无几。本来想充充电,读在职MBA,看到学费要上万元,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800元起征点20年一贯制 据了解,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是1980年颁布的,当时就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当时的物价水平很低,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职工收入以工资为主,每月收入达到800元的可谓凤毛麟角。800元的起征点其实是针对外国人在华取得收入制订的。1994年个人所得税税法做了一些修改,但起征点没变,可以说是20年一贯制。 专家视点 1000~1500元起征点合适 郝如玉(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系主任):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学术界普遍认为存在调整的必要,20年前的物价指数和收入组成已发生极大的变化,再沿用800元的起征点已不合时宜。上世纪80年代虽然大家靠工资生活,但国家负担医疗、养老、教育等大的生活支出,而且大家都吃大锅饭,贫富差别极小,不存在靠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情况。目前经济生活发生很大的变化,医疗、养老、教育都变成了个人负担,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人的生活负担其实比起从前重了,应该提高起征点。 学术界对于起征点目前有两种意见:一是全国统一为1200元~1500元,另一种是分地区给予一定的幅度差别,毕竟西部和东部的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不易一刀切。我个人认为起征点1000元~1500元较合适。值得注意的是,税务负担越重,人们偷漏税的意愿越明显,所以过低的起征点其实不利于培养纳税意识,同时也体现不出应收尽收,“劫富济贫”的原则来。 起征点不如税前扣除重要 于鼎承(暨南大学财税系主任):起征点如何制订在经济学上并没有一个计算公式,我认为如何确定并不重要,关键是给予纳税人更多的税前扣除项目。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允许扣除的项目很少,并不公平。经过近年的各种改革,国家把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负担推给了个人,如果这些支出能列为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就可以很好地减轻纳税人地负担。试想一个人即使月薪1万元,但如果他赡养四口人,他家的平均月收入也就2000元,在广州生活水平仍属一般。如果他的收入只有一个人花,情况则大大不同。其实在国外发达地区,个人所得税都是实行综合征收,赡养人口,教育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各方看法 人大代表 在广州应增加税前扣除项目 王则楚(市人大代表):今年我国政府一直提倡科学引导消费,积极拉动内需,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个人所得税连年增长,根据广州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允许纳税人购房的房费抵税,并建议贷款读书的家庭给予税前扣除。此外,市民购买重病统筹的各种附加险应该给予扣除。 市民 个税起征点最好5000元 李小姐(某上市公司当财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目的应是调富济贫,但现在明显没做到。看着和我拿差不多收入的同事,他们由于没有赡养负担,活得就比我潇洒得多,赡养人口的支出起码要免税吧。此外,听说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来源以工薪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这就很不公平,因为能赚大钱的人很少是靠打工发家的。现在很多暴富神话都和股市有关,然而税法对这部分收入却无能为力,很多人在股市上市前拥有原始股,一旦上市股价数倍甚至上数十倍上涨,有的持有人的身家过亿。让打工仔特别不平衡。 3000元起征点合适 戴先生(IT从业人员):本来我对个人所得税没有多少概念,但去年应聘一个新公司才知道个人所得税税率原来还挺高的。当时没有多少经验,面试时公司领导问我希望多少月薪,我说1万元,公司同意了,没想到发薪时到手的少了1700多元,一问才知道扣了那么多的个人所得税。心里直后悔,怎么没跟公司说清楚我要的1万元是税后收入呢。 我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扣得让人心痛,虽说纳税光荣,但那是辛苦工作换来的血汗钱,像我这个行业,可以说是没日没夜地干活,那点收入在广州才算勉强过上体面地日子,还要每月给税局拿去将近1/5,谁心里会愿意。我和同事最近也讨论过个人所得税地问题,大家普遍觉得在广州3000元的起征点较合适。 工资额30%免征额合适 樊先生(保险公司内勤):我是武汉人,在广州工作,我认为讨论多少钱免征意义不大,因为武汉和广州的生活水平不同,按照统一的起征点显然是不合适的。最好按照收入30%作为免征额,每个人,每个地区都不一样,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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