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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判死刑本月才执行 死刑犯看守所偷活8年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17日02:29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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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犯在12年后的今年6月才终于被就地正法。令人震惊的是他在被判处死刑期间逃到黑龙江数年被抓回后,一直在看守所里被长期羁押,竟没有办案单位来管,形成了事实上的无限期羁押,到今年已长达8年之久。从1999年起,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力,使此案重新进入审判环节。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了这起离奇的案件。

  案情闪回

  夜晚行窃刺杀新婚夫妇

  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990年,曾为沈阳五三工厂工人的赵柏宇一直住在岳父家。在他所住的小区四楼,有一对新婚夫妇。赵柏宇观察了很久,认定其家有钱,便打起了偷盗的注意。

  11月21日晚,他携带了一把刀,用三角带从高层下到4楼这对夫妇家的阳台上,将窗户打碎进入室内。赵的行动惊醒了男主人,赵柏宇拿刀砍向男主人。受伤后的男主人遂与之搏斗,被砍成重伤。期间女主人惊醒,看到满身血迹的丈夫大声惊叫。为了掩人耳目,赵柏宇举刀刺向女人,将其刺死在门前缓步台上,腹中7个月大的婴儿也一同被刺死。案发后,警方很快将凶手赵柏宇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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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犯看守所里偷生达8年

  1990年赵柏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在公诉阶段,赵柏宇家人表示赵家有人得过精神病,怀疑赵柏宇有精神病史,要求作精神病症鉴定。但公诉机关认为,无论从抓获犯罪嫌疑人还是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阶段看,没有看出赵柏宇有精神病的迹象。

  1991年1月,赵柏宇以故意杀人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柏宇不服,以没有故意杀人及量刑太重为由,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沈阳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所对赵作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为“作案时未查出精神病症状;有责任能力;目前系拘禁反应。”

  1991年5月,赵柏宇被送到市安康医院住院。同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此案。赵柏宇送到市安康医院住院后脱逃至黑龙江。1995年,赵柏宇被抓回,羁押在原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后转至沈阳市看守所。此后,赵柏宇故意杀人一案被长期搁置,亦没有办案单位来管,形成了事实上的无限期羁押,一直到今年6月,长达8年之久。

  凶犯正法

  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

  1999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对于超期积压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赵柏宇仍没有交付审判。沈阳市检察院非常重视。检察员多次会同市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到市法院、市安康医院、市治安特警支队等单位进行调查,并收集到了颇为翔实的情况。

  据办案法官介绍,赵柏宇在预审及庭审过程中思维正常,未发现有精神病症状;市安康医院院长及医生介绍,根据赵柏宇入院后的表现,院方从来不认为他患有精神病,曾多次建议有关单位将其转移走。

  据此,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提出:如果赵柏宇未患精神病,此案就应尽快恢复审理;如果赵柏宇患有精神病,那么将其继续羁押在监管场所也是违法的。依照法定程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9月向省检察院报送了纠正违法报告书,由省检察院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审查本案,并委托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对赵柏宇作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2002年3月5日,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2002年年底,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裁定书:“恢复对上诉人赵柏宇故意杀人上诉一案的审理”。

  今年6月6日在看守所里“偷生”了8年的赵柏宇终于被正法,含冤九泉近12年的遇害者终于可以瞑目了。

  鄂平 记者王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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