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八月将执行欧2标准 不达标不能上牌照
2002年7月26日11:28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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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昨天透露,8月1日起,本市的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都将执行机动车排放量的“欧洲2号标准”。这一标准已得到国务院批复,比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提前了两年半。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本市将对本市销售的新车进行检查,不符合新排放量标准的汽车将被停办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据环境监测结果显示,2002年与2001年相比,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污染物浓度下降不明显,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还有上升的趋势。根据北京市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北京提前实行“欧洲2号标准”的申请得到了国务院批复。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潘曙达工程师表示,排放量标准的落实情况可以归纳为“老车老标准,新车新标准”,即目前正在使用的机动车仍然按照以前的排放量标准进行核准。而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对本市销售的新车实施生产一致性检查,对不符合新排放量标准的汽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新标准实行之后,北京市民购买的汽车都将是排放量符合“欧洲2号标准”的汽车,汽车的价格不会因为新标准的实施而发生较大变动。
从今年8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可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型式核准申请,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准并公告。国家环保总局大气处李蕾处长告诉记者,对比以前的“欧1标准”,新出台的“欧2标准”对于排放量的限制更加严格。背景资料
“欧2标准”是汽车排放标准的一个排放限值。与“欧1标准”相比,新出台的“欧2标准”对汽车排放量的限制更加严格。在汽车排出的气体中,一氧化碳的含量被严格控制在30%,氮氧化物的含量控制在55%。目前我国部分城市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基本实行机动车排放的“欧1标准”。北京提前对汽车排放量实施“欧2标准”,成为全国第一个执行“欧2标准”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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