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大的儿子生病时因村卫生站治疗不当,造成右下肢跛行,但肇事医生却拒不赔偿认错。高州市云潭镇榕木塘村农民曹坤寿一怒之下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2万多元。 转自搜狐 据曹坤寿介绍,2001年6月11日,他的儿子亚龙因高烧来到榕木塘卫生站曹医生处就诊。曹医生诊断为风热感冒后,在小亚龙的左右臀部各打了一针。小亚龙哭闹了两天,右脚一直不能正常行走。再次到卫生站检查时,医生用正骨水擦拭其右脚。经过一周的治疗后,小亚龙仍然未见好转。 转自搜狐 两个月后,曹坤寿只好带着孩子到高州市云潭镇医院诊治,诊断为“右下肢功能障碍”。去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422医院又诊断其为“周围神经损伤(坐骨神经)”,要求住院康复治疗。 转自搜狐 为了筹集给小亚龙看病的资金,曹坤寿多次找到第一次为小亚龙治病的曹医生,要求其提供孩子的医药费未果。曹坤寿只好找到了高州市医院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经鉴定,该委员会作出了“三级乙等医疗技术事故”的医疗鉴定书。随后,小亚龙又被高州市公安局法医门诊部鉴定为七级残废,但曹医生至今不肯作出任何赔偿。 转自搜狐 据悉,曹坤寿已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曹医生赔偿小亚龙的医药费、护理费等共123840.79元,此案正在审理中。 转自搜狐 作者:记者许晓宇 姜玉峰 通讯员郑敏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