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台湾“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6月3日)下午做出重大决定,“陆委会主委”蔡英文与“立委”颜清标签字确定,将在3个月内以项目实施澎湖小三通,同时“行政院版”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将送至“立院”审议,11月底完成三读,如果一切顺利,最快可望于2003年6月实施大三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开会审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最后
依据“陆委会主委”蔡英文、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台联”副干事长陈建铭、国民党藉内政委员会召委章孝严、陈学圣、亲民党冯定国及无党籍“立委”颜清标等协商、签字后确定,有关“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审查有3原则:
第1、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行政院”应于“立法院”第二会期开议前,提交“行政院”版本送审,且“立法院”须列为最优先法案审查,于11月底前三读通过。
第2、如果上述第一项原则未能完成,“立法院”同意以表决方式通过。
第3、“陆委”会同意于3个月内,以项目方式实施澎湖小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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