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得志
“成立商务部,打通内外贸,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必然选择。”与本次其他机构的改革不同,对于商务部的组建,记者采访到的官员和专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如此回答。
对于外经贸部的官员,“商务部”这3个字对他们并不陌生。凡涉及到与美国相关的业务,与他们接洽的对口单位正是美国商务部。这样的情形并非美国独有,在许多国家,由贸易部、经济部或商务部一个部门管理的事务,在中国就会牵扯到这三个、甚至更多的部委。
这种状况源于对流通领域的多头管理。目前,我国国内贸易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外贸易由外经贸部负责,而反倾销反补贴则由双方共同负责,即先由外经贸部立案,再转国家经贸委进行产业损害调查,之后再交由外经贸部公布结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就更加复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由国家计委负责,除此之外的由外经贸部负责;同时,对外经济协调的职能又由国家经贸委负责。
记者查阅了部分国家的流通管理体制,类似中国目前这样内外贸分割、国内外市场分割和进出口配额分割的管理体制极为罕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黄卫平告诉记者,这种管理体制依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苏联模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这种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进程。
记者注意到,欧盟内部都已经完全打破了内外贸的界限,欧盟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已经属于“内贸”的范畴,而我们还在分别管理这两大市场。
这样的局面马上就会结束———2003年3月,我们正在见证历史。(本报北京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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