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兄弟”的交代
2001年12月29日。绥宁县公安局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尹春接受讯问。(尹春,何许人也?绥宁县开酒楼的老板,外号“曹老三”,与邓星庆未沾亲带故,非朋非友。2001年全国组织严打涉黑势力,他“榜上有名”被抓获。)
“2000年你涉毒被抓后,你借了谁的电话给谁打电话?”
“借了龙学青的电话,给邓星庆打电话说‘庆哥,公安局把我抓起准备刑拘……请你帮忙讲讲好话’,他说:‘你莫着急,我在开会,以后再说。’”
“你出来后,他(邓星庆)说了些什么?”
“我一出来就给他打电话,见面后他说‘你的事,我给你帮了蛮大的忙。’”
“你与邓星庆有不正当的经济关系吗?”
“今年他来上班,我给他拜年送现金1000元,芙蓉王烟两条,五粮液酒两瓶,我年年给他送礼,现金和物资基本上都是1000余元……”
“你与邓星庆还有金钱来往吗?”
“他新屋进火、女儿结婚,我都送了1000多元的礼,他可能有礼单记录的!”
没有人傻到收贿还有登记!但邓星庆不同,他有记录。因为他有冠冕堂皇的名义,那就是新屋进火、女儿结婚,人之常情,没人会去注意。孰知“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句警言。
“黑礼单”的收获
邓星庆有两份重要的人情来往记录。一份是他1998年修建新房进火时办酒席40桌收受现金礼单(已被其妻迷信时销毁);一份是2002年邓星庆大女儿结婚置办酒席28桌人情来往记录。
1998年邓星庆进火收的礼金部分记忆有:“阳光2000元、尹春1000元、萧月全自动洗肖机一台、邓达1000元、李宏1000元……”
“你回忆一下当时收礼的情况!”邵阳市纪委调查邓星庆妻子时问。
“那是1998年10月进火,共办40桌酒席,收礼金7.1万元左右,其中亲戚朋友送的礼金4.1万元,党政机关的干部和一些老板共送了3万元,送的最多的是尹春……”
“你家新屋进火收礼怕详单在哪里?”
“已经烧了。我到武冈算命,算命先生说,我家屋场不好,会害了我们全家等等,我回家后就将收礼的详单烧了。”
是算命先生不幸言中,还是祸从贪起,乐极生悲。
邓星庆长女结婚收受的礼金部分记录:“熬宽1600元,禹涛1200元,萧月1000元,黄运480元,肖民40元……”记录长达12页,计币3万余元。
“……我收了3万多元的礼金,其中亲朋戚友1.5万元,其他人送的礼金1.5万元左右……”邓星庆之妻回忆道。
“黑礼单”其实就是邓星庆平时用权力换来的“喜悦与丰收”。
“黑交易”的罪恶
1997年中秋节的前几天,已是绥宁县委副书记、主管文教卫、宣传等工作的邓星庆在城步县儒林镇家里休假。在当地一所小学当校长的阳光提一袋月饼、水果等百来元的物品约好与邓星庆关系较好的同学间棋一同来城步拜访邓星庆。
阳光说:“坐了约一个小时,邓星庆就喊我们去吃饭,走时我把在家准备的2000元红包放在他家办公椅上……邓星庆和妻子都看到了。”
“不要讲客气……”邓星庆说。
第二年,阳光如愿被调到一所中学任校长。
2000年5月的一天,一封来自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的自荐书与彭钱本人来到邓星庆的办公室。
彭钱说:“我院需提一名副院长,我希望得到你的提名,将来我当上副院长一定不辜负组织上的培养,干出一番成绩来,到时我一定登门感谢你的培养之恩。”
“这个事情要县委集体讨论的,你先回去。”邓星庆不动声色。
县委讨论医院副院长人选时,邓星庆发言:“我认为彭钱可以任副院长,他过去是副院长,工作很负责,后来因一起医疗事故被降职,而他又不负直接责任……”县委默许通过。
2000年底时分。当上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的彭钱为履行自己的许诺第二次踏进邓的房间。“我能当上副院长,全靠你帮的忙,我非常感谢!这2000元钱当作我给你拜年……”
“你千万不能这样……”邓星庆开始推辞了一下。
“就算是我给的电话费……”彭钱第二次到邓星庆家把钱放在柜子上就走了。2000元感谢费最终以电话费的名目落入了邓星庆的口袋。
“西门庆”的堕落
邓星庆1951年出生于城步县西岩镇一个农民家庭。作为农民的儿子,应该说邓星庆早年也具有勤劳朴实的美德。自1971年8月担任城步县杨柳公社团委书记后,他工作努力,一步步进入县常委并担任县委副书记。“他能有今天的地位,是多年勤奋工作的结果,是不容易的……”邓星庆妻子曾向司法机关陈述。可是随着职位的晋升,权力的增大,特别是当手中权力被趋利者追逐时,邓星庆的思想慢慢地蜕变了。他开始讲江湖义气,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称兄道弟,结帮拉派,并且生活作风腐败,包养“情妇”,人称“西门庆”。
“社会上流传邓星庆很讲义气,在绥宁县有人给邓星庆取了个外号叫‘西门庆’,特别是教育部门很多人这么称呼他……”绥宁县政府办一位副主任说。
“有时邓在我的酒楼吃饭,我花钱从外面请小姐,他左边搂一个,右边抱一个……”尹春交代。
“邓星庆的情妇叫粟艾媚,他们经常在红茶馆包厢里相处。从情态来看胜过夫妻。粟艾媚打个电话,邓非去不可的,粟是个离了婚的女人……”
“我与邓还打过业务麻将,摸到大碰对都不要,把钱输给他……邓也经常与他人打牌……”
“为搞个工程我花2万多元,请邓星庆和另一个人吃饭、唱歌,请小姐陪他们喝酒……”叫邓星庆为“庆哥”的尹春一五一十地把他供出。
“贪书记”的落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1月18日,邓星庆向邵阳市纪委交代有关犯罪情况,并于1月22日前写出认识“……收受贿赂,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与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完全不相符的,也是一种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重歪曲,理想、信念动摇、丧失的表现,今后当一个普通公民,同样要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
2003年8月6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对邓星庆涉嫌受贿罪依法查明:邓星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除收受尹春1000元、阳光2000元、彭钱2000元外,还收取萧月现金1000元与价值2400元的全自动洗衣机一台;李平价值500元的卫生间配套设备一套,计人民币8900元。
法院认为邓星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判处邓星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邓星庆表示不上诉。(文中人物除邓星庆外均为化名)
(《百姓呼声》记者:山木 《东方新报》记者:谭秀梅 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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