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晓风)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咸阳师范学院原总务处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杨青在去年2月12日被判刑以后,一直到今年7月初,还在担任该院总务处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直到此后新的院领导班子成立期间,学校进行干部廉政鉴定时,才被人举报暴露出来。昨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受贿罪判缓刑1年6个月
昨天下午,记者在咸阳师院见到了学校纪检委书记白育伟,他明确地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属实,但校方拒绝采访,并告诉记者目前杨青已不再担任学校的领导职务。随后,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了杨青被判刑的经过。2000年底,原咸阳师范专科学校(现咸阳师院)总务处党总支书记兼总务处副处长杨青因收受贿赂,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1年2月12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经过审理,发现杨青在学校总务处任职期间,曾收受某当事人现金1万元,杨青受贿罪成立,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服刑期从宣判时即2001年2月12日到2002年8月11日结束。同时,法院将判决书送达杨青本人和有关公安部门。
经了解,在服刑期间,杨青依然担任学校总务处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依然从事着学校的领导工作,工资奖金都和原来一样的领取。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原咸阳师专党委书记兼校长赵和兴,他说,在他担任校党委书记兼校长期间,没有任何人告诉他杨被判刑的事情,杨本人也未曾将事情的经过向他汇报,此间,杨青一直担任着总务处党总支书记兼副处长。
群众举报后学校才知道
记者采访了咸阳师院原副书记任义民,他说,今年学校进行领导班子调整时,有群众反映杨青曾被检察院叫去问过话,当时学校正在进行干部廉政鉴定,因此校党委就派人到检察院了解情况。随后学校又找杨青本人谈话,杨青遂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学校有关调查人员,他承认自己确被判刑。咸阳师院副院长王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根据院党委研究决定,不接受媒体的采访,但是可以明确的是,经过请示省有关主管部门,杨青本人已经被开除党籍,他所担任的学校行政职务也自然撤销。
昨日记者和学校一些老师谈及此事时,很多老师都表示,出了这样的事情,学校职工甚至连党委有关负责人都不知道,显然太不正常了。他们还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全校教职员工一个可以接受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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