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邓婷 通讯员尹中波)北京朝阳区某小学教师来某因在教室内先后6次猥亵4名女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朝阳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今年5月,来某在担任朝阳区某小学聘任教师期间,在上课或者午间休息时,先后6次在教室里采用抠摸生殖器的手段,对4名9岁女生进行猥亵。案发后,来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来某无视国法,利用其教师身份对4名儿童进行猥亵,给被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律,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系自首,故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