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珏 通讯员郭勇)“我们是从河南农村来北京看病的,以前不懂这些规定,现在知道做错了,但真的拿不出钱。”昨天上午在王府井大街,一位中年男子顺口把痰吐在了清洁的街面上,当巡查的城管队员上前指出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废弃物管理规定》时,他十分配合地按处罚规定擦净了痰迹,但对处以50元罚金的要求面露窘色。城管队员见其确有困难,在进行了一定时间批评教育后,罚款之事只好作罢。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有些人特别是外地进京看病或打工的实在没钱或对一口痰罚50元钱不理解,我们又没搜查权,所以这是城管五项职能中最难执行的工作。”王府井城管分队的一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该规定颁布于1999年底,明令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擦净被污地面或清除废弃物外,还要处以50元的罚款。两年来随着各部门宣传力度的增大,市民对此的接受度较之从前有了明显增强,但要彻底落实难度还是很大。 当天,市文明办和城管部门还在繁华街区联合开展了该项规定的法规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并决定在“五一”期间加强巡查,对违规行为严厉处罚。他们希望以此告诉群众,建设文明首都需要每个人从小事做起。 相关 香港特区立法会2001年7月通过《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草案》,规定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非法张贴和允许犬只粪便弄污街道的违法行为,实施定额罚款600港元。 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汉城市政府决定对吐痰者处以约合3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增派大量警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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