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八起腐败案件一览
本报讯(记者 舒阳)昨日,西安市纪委、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监察局联合召开反腐败案件通报会。会议通报了自去年以来,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的重要案件,其中包括原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西安日报社社长王长安受贿15万元案,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介绍,截至5月份,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039件,立案查处种类案件710件。其中厅局级干部4件,县处级干部50件。结案652件,受党政纪处分450人,涉及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5人。其中,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67件290人,其中大案要案136件,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的55件。侦查终结204件222人,移送审查起诉194件212人。
昨日的通报会上,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02年以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从2002年到目前,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67件29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29件249人,渎职侵权案件38件41人。立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4件,查处县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55件(其中厅局级干部犯罪案件5件)。
主要违法事实:
1、受贿15万元,原西安日报社社长王长安被查。王长安,原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西安日报社社长。1997年,王长安和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劳司经理左利安(另案处理)洽谈西安日报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在保吉巷的土地事宜期间,王长安向左利安提出按拆迁户标准为小孩买一套安置房的要求,并要左利安与其弟联系。随后,王长安积极促成保吉巷土地的买卖。同年8月,因王长安弟不满意左利安提供的房屋,经王长安同意,左利安将15万元现金交给王长安弟作为未享受拆迁安置的补偿。
王长安受贿问题性质严重,已涉嫌犯罪,经西安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后,西安市人大2003年5月29日第七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停止王长安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现已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受贿9万元,原雁塔区两官员进牢房。宋明柱,原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党组书记。常建民,原雁塔区土地局副局长。1994年12月,宋明柱、常建民为“西安市雁翔工贸公司”法人安省强办理门面房2000平方米开发手续。1995年春节前后,安省强将9万元现金交给宋明柱。同年4月常建民将超出自己审批权限的面积化整为零,分3次进行了审批,并两次从宋明柱处要走4万元,2万元给区城建局交了管理费,2万元归自己所有。宋明柱将其余5万元据为己有。宋明柱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常建民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3、非法获利30万元,原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长挪用公款被查处。郭虹,原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科长。王维,男,原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办公室副主任。经查,1997年4月,时任西安市中心血站财务科副科长兼“三产办”会计郭虹、出纳员卜亚萍与王维商议,用血站在建行东大街支行的存款申购原始股票。从1997年5月起,三人先后五次累计挪用公款17565791.79元,申购西安饮食等五只股票,获利30余万元私分。三人均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受贿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原西安市天然气公司副总被刑拘。孙宗浩,原西安市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1998年春节前,西安华捷实业公司总经理张某为感谢孙宗浩在用货和支付货款上的帮助,送给孙宗浩3万元。1999年春节前,张某听说孙宗浩要出国考察,让财务人员兑换了1万美元,并将这1万美元交给孙宗浩。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罪已将孙宗浩刑事拘留。
5、受贿84万元,原407库两任主任等人被查。西安航空工业供销储运公司(简称407库)前后两任主任周银生、史成才,副主任兼财务部经理杨益民、供销科长丁亚群等人,在407库与山西河津床单厂厂长兰斌进行用库存物资(包括汽车、钢材及家电)串换生铁的易货贸易业务中,收受兰斌所送现金84.4万元。上述人员受贿后,为兰斌谋取不正当利益。至案发时,兰斌尚欠407库3236万元,已无法追回。今年五六月,西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周银生等5人立案侦查。
6、私收回扣33万元,原西安石油学院成教学院院长被查。原西安石油学院成教学院院长王鸿飞任职期间,代表西安石油学院与广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澳门科技大学签订协议,联合举办高级工商管理MBA班。同时,王鸿飞又与广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科技中心主任朱宏伟约定,每招收一名学员,广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付给王鸿飞1000元。2000年10月至2003年1月,王鸿飞私自收取回扣款33万元据为己有。另外王鸿飞还虚开发票报账,贪污公款9360元。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4日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鸿飞立案侦查。
7、受贿10万元,原省新闻出版局基建办主任被查。原省新闻出版局基建办主任焦占中,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代表该局委托陕西三秦有限责任审计师事务所对新闻出版发行大厦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109万元。三秦审计师事务所指派工作人员在2002年7月、8月、12月分三次送给焦占中好处费10万元,焦据为己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11日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焦占中立案侦查。
8、玩忽职守损失300万元,原雁塔民政局副局长被查。原雁塔区民政局副局长王凤安,在分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工作期间,通过王虎飞、汪琳等人,与社会无业人员何西平商定,将区民政局300万元农保金以年利率19%的高息存入碑林信用社互助路分理处,致使该笔款项被何西平骗取,造成300万元农保金无法追回。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24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凤安立案侦查。本报记者 舒阳 |